4、明清的西域(新疆)治理与屯垦戍边
在经历长时间的分裂、战乱和蒙古的征服之后,中原王朝的力量不断萎缩,到明清时期,西北地区的屯垦事业才得到恢复和发展。
虽然明代对西域的实际控制非常有限,地域上也仅限于东疆哈密地区,但明代的军屯制度和卫所制度是明代在边疆治理和屯垦戍边实践中产生的伟大创造。
明代卫所制度下所设置卫所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汉军卫所,基本分布在内地,故亦可称为内地卫所,为纯军事性质的机构,与地方行政区划互不相干;二是羁縻卫所,主要分布于西北和东北地区,其官均世袭,以当地少数民族酋领任职,兼管军民,拥有较大的自治权,继承了唐代的羁縻制度;三是土流参治的卫所,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处于边疆和内地之间的缓冲地带,如西北地区的肃州卫、凉州卫、甘州卫、庄浪卫、巩昌卫、临洮卫等。明朝中央虽然对其控制较严,但显然它们和汉军卫所不同,姑且可称之为半羁縻性质的卫所 。明政府在西域所设置的卫所,大多是羁縻卫所和土流参治理的卫所。这些卫所有力地保障了西域边疆地区的屯垦工作,并起到了戍边作用,是前代羁縻和军屯制度的延续。
明代的军屯制度起于明太祖朱元璋,其制度设计考虑了北方游牧民族威胁、军粮转运困难等现实问题。但随着军屯制度的演变和遭到破坏,军屯制度逐渐废弛。在生产中军屯士兵的战斗力和可靠性渐渐受到削弱,疏于操练,失去人身自由,成为军官的附属品,沦为与佃农无异的家丁;屯田不断被侵夺盗卖,流失严重。这是明朝政治腐败、制度不健全导致的。明朝初年设定的具体规章制度如田赏罚例、样田考较法和红牌事例 、士兵按一定比例下屯等,本是被用于业绩考评和督促生产、训练,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成为废纸。
明朝灭亡后,新建立的清朝继承了明朝对哈密地区的控制,并逐步将影响力向西施展,参与争夺吐鲁番。其屯垦戍边第一阶段起于康熙帝在对准噶尔用兵过程中因转输粮饷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感概:“朕亲历行间,塞外情形,知之甚悉,自古以来,所谓难以用兵者是也。其地不毛,间或无水,至瀚海等砂债地方,运粮尤苦,而雨水之际,樵婴颇难,区画不周,岂可妄动! ”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准噶尔汗策妄阿喇布坦构乱西藏,康熙帝“因举汉赵充国所奏屯田事,救所司留意 ”,表露出其欲在西北效仿汉制、发展军屯的思想。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春,策妄阿喇布坦进犯哈密,清准战事再起,清朝调集大军,分北、西两路往讨。西路大军抵达哈密后,正式开始着手勘察地亩,筹办驻兵兴屯事宜 。这是清朝在新疆进行屯垦戍边的开始。
乾隆彻底平定准部、回部、统一全疆后,清朝在西域的屯垦进入到快速发展的第二阶段。与前期主要为征讨准噶尔、大小和卓等势力而小规模、有重点(以东疆、北疆为重点)地屯田不同,这一阶段的屯垦主要是为了移民实边、恢复和发展西域经济,范围也覆盖全疆。乾隆从内地征调大量军民进入西域屯垦戍边,除军屯外,还发展出商屯、犯屯、旗屯、回屯等多种组织形式。应当注意到,在清前期(鸦片战争之前)的西域屯垦过程中,清政府始终对人口众多、农业生产水平较高、比较勤恳耐劳的汉人存有戒心;清政府对西域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满人手中,制定汉回(维)隔离政策,力图制造一种满洲、蒙古、新疆、西藏包围隔绝内地汉族省份的局面,用心十分险恶;并设置各种法令,限制汉族向西域的人口流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西域与内地的交流和联系、不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民族英雄左文襄公立像
清代后期,随着中央和地方汉族的实力派官僚崛起,加上沙俄、英国的干涉、阿古柏作乱和内地战乱频仍,满洲贵族逐渐无力独占西域(新疆),被迫允许以左宗棠为代表的汉族实权人物处理新疆事务。这一过程中,最有代表性的事件是左宗棠收复新疆和新疆建省。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回乱匪首白彦虎逃窜进入新疆,和新疆分裂分子阿古柏合流,大肆屠杀各族群众,试图分裂祖国,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因为不肯皈依伊斯兰教,四万在新疆屯垦的汉族群众惨遭屠杀,新疆的屯垦事业遭遇巨大挫折。左宗棠平定陕甘回乱、阿古柏叛乱并收复新疆后,以湘军部曲为首的大量汉族军民涌入新疆,形成了“湖湘子弟满天山”的可喜局面,新疆的屯垦事业进入第三阶段,在建立了与内地相同的郡县体制后,刘锦棠等汉族官员担任新疆巡抚期间,新疆的屯垦事业得到空前发展。
清代在新疆屯垦的特点有:前期重北(原准部)轻南(回部),后期南北兼顾,同时“以北制南、北重南轻” 。笔者认为,在清代形成的“以北(疆)制南(疆)”和北、东、南三大垦区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了今天,这是新疆的西域(新疆)治理和屯垦对现实最为显著的影响。而清代在西域(新疆)的屯垦,时间之久、范围之广、成效之著,也均超越了前代,并为民国和新中国的新疆屯垦戍边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民国和新中国的新疆治理与屯垦戍边
清朝灭亡后,在杨增新的统治下,新疆进入了一个相对安定的时期。杨增新一面抵御俄国及其外蒙古傀儡政权对新疆的侵扰,一面抵御来自土耳其等国的反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对新疆的文化渗透,为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在位期间,新疆的屯垦事业得到巨大发展,大批来自内地的汉族群众在新疆定居,极大地促进边疆地区的开发。盛世才主政期间,推行残暴的独裁统治,但客观上也维持了国家的统一,在中央政府、苏俄之间保持平衡。由于盛世才投向国民政府,引发苏联报复,在新疆扶植泛突厥主义叛乱分子发动三区暴动,妄图策划“东突”独立,数以万计的汉族军民惨遭苏联干涉军、伪外蒙军和民族军屠杀,汉族同胞的鲜血染红了伊犁河,以至于此后数十年,新疆当地还流传着一句话——“你忘了伊犁河水的颜色吗?”当少数民族和汉族发生口角时,还常用这句话对汉族进行恐吓和威胁。
王震将军
解放战争进入反攻阶段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王震将军受命进疆平叛。当地的极端宗教分子和民族分裂分子各处袭杀解放军战士和汉族群众,妄图趁乱在新疆建立一个泛突厥主义、政教合一的独立国家。王震将军采取霹雳手段,果断镇压各路匪徒势力,令排汉、仇汉、反汉的极端宗教分子和民族分裂分子闻风丧胆。时至今日,暴恐分子及其同情者仍然丧心病狂地仇视王震将军及其治疆方略,将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王震将军“一手抓剿匪、土改和建党、建政,一手抓经济、社会、文化等事业的恢复与发展,率领部队白手起家,进行大规模生产建设,为新疆的长期稳定和后来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开端。”
新中国时期,我国在新疆屯垦戍边的核心力量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一组织是王震将军建议创设的,他在1950年初的一次讲话中指出:“人民解放军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又是一支生产军”,“新疆军队参加生产建设不是临时克服困难,而应该从长期生产建设的观点出发”,新中国的屯垦事业“是子子孙孙的建国事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别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简称“建设兵团”、“兵团”)是中国最大的兼具戍边屯垦、实行“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兵团属于中国计划单列的副省级单位,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受中国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双重领导,总部驻乌鲁木齐市。
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次年1月,驻新疆人民解放军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当年实现粮食大部分自给、食油蔬菜全部自给。1953年,新疆军区将所属部队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同时兴办工业、交通、建筑、商业企业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为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奠定了基础。
1954年,中央政府决定在新疆成立生产建设兵团,命令驻新疆人民解放军第二、第六军大部,第五军大部,第二十二兵团全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兵团由此开始正规化国营农牧团场的建设,由原军队自给性生产转为企业化生产,并正式纳入国家计划。
1962年,新疆伊犁、塔城地区先后发生了边民越境事件。根据部署,兵团调遣了1.7万余名干部、职工奔赴当地维护社会治安,施行代耕、代牧、代管,并迅速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勒泰、哈密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长达2000多公里的边境沿线建立了纵深10公里到30公里的边境团场带。这对于稳定新疆、维护国家边防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善了国家西北边防的战略态势。
“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期间,兵团屯垦戍边事业受到严重破坏。1975年3月,兵团建制被撤销,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总局,主管国营农牧团场的业务工作。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兵团建制,名称也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开始了二次创业。30多年时间里,兵团对国有农场进行了大包干责任制、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等方面的改革,兴办工业,建设城镇,兵团的屯垦戍边事业不断迈向新的阶段。
60年来,兵团以屯垦戍边为使命,遵循“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天山南北的戈壁荒漠和人烟稀少、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开荒造田,建成了一个个农牧团场,逐步建立起涵盖食品加工、轻工纺织、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的工业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截至2013年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辖14个师,176个团,辖区面积7.06万平方公里,耕地1244.77千公顷,总人口270.14万,占新疆总人口的11.9%,以下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辖各直属单位概况。
农一师:1953年成立,主要分布在阿克苏地区境内,师部驻阿克苏市,拥有阿拉尔市。前身是第一兵团第二军步兵第五师,最早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第六军团和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一二零师三五九旅,以“生在井冈山,长在南泥湾,转战数万里,屯垦在天山”闻名。
农二师:1953年成立,主要分布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师部驻库尔勒市,前身是第一兵团第二军步兵第六师。
农三师:1966年成立,主要分布在喀什地区境内,师部驻喀什市,拥有图木舒克市,前身是第一兵团第五军步兵第十四师。
农四师:1953年成立,主要分布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原伊犁地区境内,师部驻伊宁市,前身是第一兵团第五军步兵第十五师。
农五师:1953年成立,主要分布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师部驻博乐市,前身是第一兵团第六军步兵第十六师。
农六师:1953年成立,主要分布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师部与五家渠市师市合一。前身是第一兵团第六军步兵第十七师,即西北野战军新四旅。
农七师:1953年成立,主要分布在奎屯附近,师部驻奎屯市,拥有奎屯市奎北新区,前身是第二十二兵团第九军步兵第二十五师。
农八师:1953年成立,主要分布在石河子附近,师部驻石河子市,师部与石河子市师市合一,前身是第二十二兵团第九军步兵第二十六师。
农九师:1962年成立,主要分布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北部边境地区,师部驻额敏县,前身是第二十二兵团第九军步兵第二十七师。
农十师:1959年成立,主要分布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境内,师部驻阿勒泰市北屯镇,前身是第二十二兵团骑兵第七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1953年成立,以工业、工程施工为主,师部驻乌鲁木齐市,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疆工程部队。
农十二师:即原乌鲁木齐农场管理局,1982年成立,2001年改为现名,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市境内,师部驻乌鲁木齐市。
农十三师:即原哈密农场管理局,1982年成立,2001年改为现名,主要分布在哈密地区境内,师部驻哈密市。
农十四师:即原和田农场管理局,1982年成立,2001年改为现名,主要分布在和田地区境内,师部驻和田市。
二二二团:1959年1月19日创建,其前身是兵团农六师干部大队,地处举世闻名的新疆天池脚下,是兵团唯一的直属团场。
兵团的“屯垦”,以现代农业开发为基础,同时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着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疆的社会进步与民族团结;兵团的“戍边”,一方面守卫国家边防,另一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恐怖势力的犯罪破坏活动。
来源:天山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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