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研制现代化大中型航母的能力
日本二战时曾建造和改装19型共29艘航母,是当时三大航母拥有国(美国、英国和日本)之一。战后受宪法制约,禁止拥有航母等进攻性武器。近年来,日本在海上力量建设方面不断打擦边球,已具备研制现代化大中型航母的能力。
具备现代航母设计能力
日本二战时曾研制满载排水量3万吨以上的航母,并用战列舰改装了满载排水量达7万吨的“信浓”号航母。二战后数十年,日本通过情报手段,并为驻日美军航母全面提供技术保障,熟悉美国航母的设计和相关技术。特别是经过最近十几年连续研制“大隅”级、“日向”级、“出云”级三型全通甲板载机舰,积累了航母相关经验,具备设计大中型航母的能力。
拥有大中型航母建造能力
日本是造船能力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建造“出云”级的日本联合造船公司是日本最大造船企业,世界排名第二,最大船坞长487.8米,宽76.8米,可建造排水量60万吨的船舶。在舰船材料方面,研发了NS系列高强度合金钢,屈服强度可达700兆帕以上,满足航母对高强度钢的需求;在钢材成型、焊接等工艺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可完成先进潜艇焊接以及航母厚钢板焊接等。
拥有各型航母动力装置研制能力
在燃气轮机动力方面,日本企业拥有英国斯贝、奥林普斯、美国通用电气的舰船燃气轮机生产许可证。“出云”级舰采用的LM2500型燃气轮机由石川岛播磨公司按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许可证生产,单机功率2.8万轴马力,4台即可满足轻型航母动力需求。还可从美国引进单机功率4.54万轴马力的LM2500+G4型燃气轮机,或单机功率6.29万轴马力的LM6000型燃气轮机,满足6~10万吨级航母需要。此外,掌握先进民用核电技术,1972年曾建造“陆奥”号核动力试验船,试验船用核反应堆技术,综合分析日本具备舰船研制核动力装置的技术基础。
拥有电子设备等关键配套系统工业基础
日本的电子工业能够满足航母在探测、指控、通信和电子战等方面的需求。例如,日本是世界上较早研制并装备舰载有源相控阵雷达的国家之一,典型产品有三菱电机公司的OPS-24以及更先进的FCS-3有源相控阵雷达,后者已装备“日向”级舰。虽未研制过常规起降航母必须的弹射器、阻拦装置等,暂不具备相应能力,但依托其较强的机械、光学、电子等方面工业基础,可较快建立航空保障系统研制体系。
具备舰载机研制潜力
日本航空工业已形成完整的研制、维修体系,除用美国许可证进行整机生产的F-15战斗机、美日联合研制的F-2战斗机之外,自研的四代机ATD-X“心神”试验机已于2016年首飞,表明已具备自主设计制造战斗机的能力。通过改善气动特性、加强特殊结构强度等技术途径,可以在空军型飞机基础上发展舰载机。
文/魏博宇 来源:船舶信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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