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
《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武警部队各级相应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做细做实相关工作,确保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有序转换、稳定运行。
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重大政治决定
■本报评论员
党中央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决定,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重大创新举措,对于加强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保证武警部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武警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始终在调整改革中前行。1949年8月,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这是武警部队的前身。此后,历经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多次调整,大多时期归军委建制领导或受军事系统领导。为全面贯彻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为更好进行伟大斗争、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为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对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进行调整是必然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武警部队高度重视,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部署推进武警部队建设改革,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针原则,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指示,为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调整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这是落实《宪法》关于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的规定,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强化党管武装的根本要求,是有效解决武警部队体制性障碍和突出矛盾问题、全面加强武警部队建设的关键之举,有利于加强国家武装力量整体建设和运用,有利于武警部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有利于实现领导管理和高效指挥的有机统一。调整后武警部队根本职能属性没有发生变化,不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
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开启了新征程。各级要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调整有序转换、稳定运行。广大官兵要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根本指导地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从维护核心、听从指挥的高度,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中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调整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我们坚信,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顺利实现调整改革目标,全面建成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
来源:《解放军报》2017年12月28日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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