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朝贡体系让大明自开国之初就陷入财政困局

文化 alvin 51401℃ 1评论

“厚往薄来”政策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数倍、数十倍暴利驱使周边国家争先恐后前来进贡。

比如日本所进的腰刀,每把市价最多三贯,但是宣德八年(1433)明朝给日本的定价是每把十贯。日本人于是向中国贩入大量腰刀,第一二次朝贡各3,000把,第三次增至9,968把,第四次更增至3万余把,第五次降为7,000余把,但第六次又上升至3.7万余把。 “由前后十一次之勘合船,输出刀剑,恐至二十万把”。(郭蕴静,周启乾:《中日经济关系史》(上册),昆仑出版社,2012.09,第164页)

有人说,日本刀质量好,进贡之后,可供中国民间使用,也不失为一种贸易之道。问题是,大明王朝为了防止百姓造反,规定刀剑不准私自交易,只能统统由官方出钱购买,所以给朝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压力。(郭蕴静,周启乾:《中日经济关系史》(上册),昆仑出版社,2012.09,第164页)1449年大明王朝发生了土木堡之变,因为蒙古势力的勒索,朝廷财政十分拮据。日本使团进贡时,朝廷不得不羞涩地提出,能不能只付给稍高于市价的金额。按理说,天朝上国的话就是命令,而且毕竟仍然有利可图,属国只能听从。但是日本正使允澎一听却勃然大怒,跳着脚大吵大闹,坚持“乞照旧例给赏”,最后明代宗被吵得没有办法,只好本着“远夷当优待之”的精神,予以追加货值。

香料造成的问题更大。香料是贡品的主要品种。因为价格巨大,东南亚朝贡国借诸如贺寿、贺登基、贺新岁、贺皇子诞生等借口朝贡大量香料。我们仅看洪武一朝的情况。洪武十一年( 1378) 彭亨国王的贡物中有胡椒2 000斤、苏木4 000 斤。洪武十五年( 1382) 爪哇的贡物 中 有胡椒75 000 斤; 洪武十六年 ( 1383) ,占城贡檀香 800 斤。洪武二十年( 1387) 真腊贡香料60 000 斤,暹罗贡胡椒 10 000斤、苏木100 000斤,洪武二十三年 ( 1390) 暹罗又来朝贡苏木、胡椒、降真等170 000 斤。皇帝皆“遣官厚报之”。其它没有具体数据记载的香料朝贡更是数不胜数。(严小青 张 涛:《郑和与明代西洋地区对中国的香料朝贡贸易》)

到了永乐年间,进贡频率更是达到“贡无虚月”的程度。仅永乐二十一年( 1423) 就有西洋、古里、忽鲁谟斯、锡兰山、阿丹、祖法儿、剌撒、不剌哇、木骨都剌、柯枝、加异勒、溜山、南勃利、苏门答剌、阿鲁、满剌加等16 国进贡。(严小青 张 涛:《郑和与明代西洋地区对中国的香料朝贡贸易》)

更有甚者,经常有海外商人三五成群凑到一起,花钱找个懂中文的人写一道表文,就冒充贡使跑来上贡,送来大批香料,骗走无数钱财。比如洪武七年(1374),暹罗商人沙里拨冒称是本国国王令其同奈思里侪刺悉识一起来进贡,因为装得不像,被朝廷识破 。

频繁入贡导致大明王朝香料库存量迅速上升。郑和下西洋结束两三年后的正统初期,英宗曾“敕南京守备太监王景弘等,于官库支胡椒、苏木三百万斤,委官送至北京交纳”。一次支用达三百万斤,则南京库存这类香料应该在上千万甚至几千万斤在规模。

大明王朝的正规财政汲取能力并不强,财政收入不高,却大量地通过朝贡体系流失,导致大明王朝在开国初期,财政体系就接近崩溃。皇宫之内海外香料和土产堆积如山,国库却没有现金,只好把胡椒和香料发给百官,充抵工资。

以香料作为俸禄发放的记载最早是永乐二十年,当时“户部奏定: 永乐二十年至二十二年,文武官俸钞倶折支胡椒、苏木”。也就是说,不给钱了,全部给你香料,请拿回家炖肉。至于拿什么买肉,这个国家无暇考虑。到正统初期,形成了“每岁半支钞半支胡椒、苏木”的惯例。从1422 年到1481 年,大明帝国前期的 60 年中,南北两京官员的俸禄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胡椒和苏木。(赵中男:《明初下西洋的停止及其原因》)

实在拿不出银子来给百官发工资,发点东西大家倒也能理解。问题是,皇帝们的小算盘仍然打得非常鸡贼。好比这东西本来只值十块钱,但是皇帝却非要说能值一百块钱。比如永乐二十三年 ,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贯钞票,苏木每斤算八贯钞票。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不到十年,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贯钞票,苏木每斤算成五十贯钞票,翻了六七倍。

香料发得差不多了,百官的工资还是没有着落,怎么办呢?我在《顽疾: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一书中曾经介绍过,成化五年,皇帝实在没钱给百官开支了,于是开始发衣服被褥,将内库所存的“绽丝绫罗、纱褐缯布、衣巾兑今衣褥 及书画几案、铜锡磁木诸器皿,以充俸钞。”就是说,皇宫大库存的绸缎布匹、衣服帽子、被子褥子、桌子椅子、瓷茶碗锡茶壶都拿出来发给百官。反正宫里什么东西多就发什么。

成化七年,因为国库里存的棉布太多,积压久了,眼看着都快烂了,皇帝遂宣布,以后就用细布给百官开工资。什么标准呢,一匹细布折算成20石米。然而,明代最好的三梭细布,一匹也不过能换二石米。皇帝显然把布价抬高了十倍。成化十六年,细布也快发光了,又发粗布,而且“每阔白布一匹折米30石”。一匹阔白布,也就是粗棉布,本来不过值银子三四钱,却算成三十石粮食,这就把布价抬高了近百倍。所以《明宪宗实录》称:“然三梭(布)一匹极细者,不过直银二两,而米价遇贵则有一石直银一两者。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轻重已自悬绝。后乃至以粗阔棉布直银三四钱者,亦折米三十石,则是粗布一匹而价银直三十两,自古未有也。”明代皇帝们的无赖嘴脸就是这样毫无遮挡。

就这么低的工资,在明代还常常拖欠,甚至数年不支工资。明人王琼在《双溪杂记》记载:“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

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明代特有的清官现象。明初至宣德六十年间,载入《明史循史传》中的著名清官,占明代循吏总数的六分之五,这不能不说与工资太低有关。明代那些恪守节操不想大肆贪污的官员,无一不生活得非常艰难。

我在《顽疾》一书中举过这样几个例子:永乐时期的户部尚书,相当于财政部长秦纮,为官四十余年,其“妻菜羹麦饭常不饱”,“及卒,家无余资。未几,子孙有贫乏不能存者”。子孙一下子成了贫民。宣德年间,礼部侍郎这样的高官,死后甚至不能安葬。“邹师颜,宣都人。……为礼部侍郎。省墓归,还至通州,卒,贫不能归葬。尚书吕震闻于朝,宣宗命驿舟送之。”正统元年,左副都御史吴讷曾说:“近小官多不能赡,如御史刘准山由进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养其母妻子女,贷同道御史王裕、刑部主事廖谟等俸米三十石,去年病死,竟负无还”。成化年间,曾以廷试第一名为翰林修撰的罗伦,在被贬为福建市舶副使时,因微薄的官俸不足开支,只好靠卖字谋生。

因此,大明一朝自开国之初,就陷入财政困局。“我国历朝财政,第二困难的是明朝。……明朝自太祖开国至穆宗时代,外患内忧,人民痛苦,国政已濒危难。”(陈秀变编著:《中国财政史》,正中书局,1977年09月,第422页)而朝贡贸易是造成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传教士利玛窦认为,朝贡关系的本质,不是世界向中国朝贡,而是中国向世界朝贡。

文/张宏杰 来源: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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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明不自信呀
    匿名2018-07-26 13: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