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改革中的利益藩篱,是指由各种不合理、不正当的利益及其链条构成的阻碍军队战斗力提高的既得利益关系网。从一定意义上说,能否突破利益藩篱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近代以来大国军事改革破除利益藩篱的成功做法主要有以下几条。
以正确的军事战略作为根本依据
军事战略是筹划和指导军队建设与作战的重大方略,决定着国家军事资源的重点投向和军事力量发展的优先顺序。由于资源有限,各部门和各军兵种为保住或扩大自身利益,往往从军事战略制定开始就激烈争夺,有的不惜损害国家和军队的整体利益。20世纪30年代中期前,苏联确定了发展机械化武器装备、改组武装力量的军事发展战略,提出了富有远见的“大纵深战役理论”,大力发展重型和中型坦克,组建了机械化军。但是,30年代后期,图哈切夫斯基等主张机械化改革的将领被清洗,伏罗希洛夫和布琼尼等骑兵出身的将领把持了苏军各级领导岗位。他们大力发展过时的骑兵,排斥装甲兵等新兴力量。在他们的主导下,苏军骑兵的编制数量从1934年到1939年增加了52%,成立了骑兵军,原机械化军被解散,新建机械化师中的坦克数量只有原机械化师的一半,严重削弱了坦克突击力量,成为苏军在苏德战争之初惨败的重要原因。因此,突破利益藩篱必须制定并坚持正确的军事战略,明确军事资源的优先投向和轻重缓急。否则,不仅难以突破利益藩篱,还会把军事改革引入歧途,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以吸取战争教训作为重要突破口
从成功的军事改革来看,在战争失败、举国思变,或者在战争获胜但却暴露出大量问题的情况下,及时总结和吸取战争教训,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往往能够达到一举突破利益藩篱的效果。1807年普鲁士沙恩霍斯特军事改革中,军事改革委员会利用耶拿战败、举国上下对旧军队群情激愤的时机,以叛变、怯懦和逃跑等罪名把17名将军、50名参谋军官和141名下级军官清除出军队,将7人判处死刑。这一举措沉重打击了贵族的嚣张气焰,为逐步废除贵族对军官团的垄断奠定了基础。20世纪80年代,美军改革派人士以调查美军1980年营救驻伊朗大使馆人员失败为契机,发起了国防体制改革。随后又利用美军在1983年贝鲁特惨案和入侵格林纳达行动中暴露出的指挥混乱和协调不力等问题,将改革推向深入,为突破保守派的阻挠、顺利通过1986年《国防部改组法》创造了条件。2008年9月俄“新面貌”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启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俄军在当年8月的俄格冲突中,暴露出指挥混乱、协同不力、战法落后等严重问题。这表明,及时总结战争教训是突破利益藩篱的有力抓手,用好这一抓手,就能为打破利益藩篱提供强大动力。
以统筹兼顾作为重要行动原则
军事改革涉及军队各个层次和各个部门的多种利益,因此,破除利益藩篱必须从国情军情出发,在坚持改革大方向的前提下,精心设计,统筹兼顾,区别对待。一是对极少数带头反对改革的顽固分子直接进行“利益剥夺”。如沙皇彼得一世处决了反对改革的皇太子、俄总统普京撤了抵制“新面貌”改革的总参谋长克瓦什宁等人的职。对顽固分子的坚决打击,收到了“杀一儆百”之效。二是对既得利益集团的广大成员进行“利益置换”,使其在失去原有利益的同时获得部分补偿,从而减轻改革的阻力。明治维新时,日本推行义务兵役制,打破了士族的军事垄断,受到强烈抵制。为减轻阻力,明治政府采取了“赎买”政策,通过经济利益置换军事特权,并以优惠政策鼓励士族就业,使约75%的士族转变为新兴资产阶级、地主和参与社会生产的平民,以非对抗的方式废除了封建军队的根基。三是对广大官兵合理正当的利益给予“坚决保护”。上世纪90年代,俄罗斯“雪崩式”的裁军使近25万户军人没有住房,30多万退役军官无力参与市场竞争,致使军心不稳,战斗力急剧下滑。2002年后,俄总统普京逐步提高军人工资待遇,解决住房等问题,为深入推进改革创造了条件。
以分步推进逐次突破作为基本方法
破除利益藩篱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分步推进,逐次拓展,最终达成目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鲁特军事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废除陆军总司令,建立直属陆军部长的总参谋部,解决因陆军部长与陆军总司令职责不明而造成的指挥混乱问题。为减少阻力,鲁特首先于1899年提出建立陆军大学,赋予大学教官与总参谋部参谋人员相同的职责。其次于1901年成立陆军大学委员会,实际上是总参谋部的前身。同时,他争取到总统、国会议员和德高望重的老将军们的支持。第三是1902年时机成熟时提出建立总参谋部议案。1903年,国会通过《参谋部法》,批准成立总参谋部,设立总参谋长,废除陆军总司令,实现了改革目标。明治维新时,军事改革领导人山县有朋在建立中央军队时,采取了两步走的办法。一是征得萨摩、长州和土佐三大强藩的同意,从其军队中各抽出一部分组成中央军队——天皇的亲兵,削弱了各藩的势力。二是实行全民征兵,逐渐替换和瓦解士族力量。其间,还采取了“赎买”、转岗当警察等办法,减轻了士族的反抗。实践表明,改革者把握好破除利益藩篱的方法、节奏和时机至关重要。急于求成往往欲速不达,甚至会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击,可能葬送改革。
通过军事立法建立长效机制
依法治军是近代以来世界主要国家追求的共同目标。通过军事立法方式进行改革,突破利益藩篱,不但可以保证改革的合法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而且能够防止朝令夕改、人亡政息。美国的鲁特军事改革、战后国防体制改革和俄联邦国防体制改革等,都充分发挥了军事立法“一锤定音”的作用,一举突破了利益藩篱。更重要的是,军事立法可以为军队建立起调整利益关系的长效机制,铲除形成新的利益藩篱的土壤。比如,美军《国防军官人事管理法》和各军种的《军官人事条例》规定,不管职务高低,所有指挥军官都要进行岗位轮换,在一个岗位上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6年。指挥军官岗位平均2~4年轮换一次。这种多岗位的流动制度,既使军官获得了锻炼,提高了能力,也大大减少了军官因长期在一个单位、一个岗位上任职而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机会,防止形成新的利益藩篱。
反对各种形式的利益保护主义
当军事改革成为大势所趋和社会共识时,既得利益集团往往不敢公开抵制,但会采取各种改头换面的方式来维护其既得利益。其惯用手法主要有:一是给改革者扣上“违反政治原则”的帽子,迫使其知难而退。19世纪初普鲁士军事改革旨在破除容克贵族对军官团的垄断,而一位将军却警告王太子:“如果殿下剥夺臣与臣子孙的既得利益,未来王室的基础何在?”其用心在于将打破贵族军事特权与普王的王权和统治对立起来。1947年美国国防体制改革时,时任陆军参谋长艾森豪威尔上将提出建立总参谋部、统一军事指挥权的建议,海军则声称,成立总参谋部将会助长军国主义,严重破坏“文官治军”原则,是对民主制度的巨大威胁,致使提议落空。二是“明改暗保”。上世纪最后十年,美军主动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看上去美军为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而进行了改革,但实际上军方没有触动根本的利益格局。他们的真实想法是,与其被国会找上门来大拆大卸,不如主动拿出一个有利于军方的削减计划,以免军队伤筋动骨。历史表明,既得利益者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法多种多样,具有极大的欺骗性、煽动性和蛊惑性,必须引起改革者的高度重视。
作者:吴鑫 来源:学习时报
转载请注明:北纬40° » 近代大国如何成功进行军事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