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中国推动国际秩序变革的可能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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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秩序变迁与中国的选项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内外对以美国和西方为基石的现有国际秩序及其未来的讨论显著增加,但相关研究成果大都既缺乏关于国际秩序的可操作的评估框架,又缺乏对历史上的国际秩序变迁案例的实证分析。在构建相对完善的关于国际秩序的定义和评估框架的基础上,通过考察自1800年以来重大的国际秩序变迁案例,可提供如下可能的中国选项,即中国仍要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只要认定任何国家都无法真正从外部阻挡中国的经济增长、中国的经济增长更多的是靠国内的改革和开放的话,中国需要做的就是沉着冷静,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基础上,治理好自己,尽可能与其他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共同推进国际秩序的稳步改进,从而造福世界。

一、国际秩序、秩序变迁及其评估

2008 年金融危机后,国内学界对国际秩序及其变迁的讨论显著上升。对此,有国外学者认为以美国和西方为基石的现有国际秩序面临空前挑战,甚至已近崩溃。基于此,学者们对中国在未来国际秩序塑造中应扮演的角色也作出了一定的研判。

对于一个大国,特别是新兴大国而言,如何与既有的国际秩序相处,如何在国际秩序的变迁中扮演恰当的角色,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判断国际秩序的变迁,需要严谨定义国际秩序,并提供一个可能的评估框架。讨论中国的合理选项,则需要进行基于实证的而不仅仅是道义的考察。

“英国学派”的开创者之一赫德利·布尔于 1977 年出版的 《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可以说是当代国际关系对国际秩序进行理论研究的起点。1981 年,罗伯特·吉尔平出版了 《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迁》,从霸权稳定和霸权战争的视角诠释了国际秩序变化的动力。由于布尔的讨论更加丰富,分析框架也更加包容,其对后来的研究影响更大。但布尔关于秩序的定义和讨论也是有缺陷的,如将行为体的行为 (外交、战争)与秩序中的制度混为一谈,并显示出强烈的 “西方中心主义”等。

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秩序研究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文献主要从道义角度来讨论既有国际秩序的好坏、可能的变化趋势,以及是什么样的国际秩序才更合乎一定的道义标准。这类文献基本不从实证角度来讨论国际秩序的构建和维持。第二类文献则主要讨论既有霸权国和崛起国对当今国际秩序以及未来国际秩序走向的影响。进入21 世纪,这一类文献重点关注的是中国、俄罗斯等金砖国家与美国及欧盟的互动,仍缺乏对历史中的国际秩序变迁的实证研究。其中,国外学者的研究更关心如何将中国吸收到既有国际秩序中,中国是否已经或正在融入既有的国际秩序,以及中国将会追求什么样的国际秩序,而对于中国在国际秩序变迁过程中的作用及可能选项的讨论则明显不足。第三类文献是少数侧重从实证角度研究历史中的国际秩序变迁的成果。但是,这类研究普遍缺乏对国际秩序的严谨定义及评估框架。

基于此,本文将提供一个相对完善的关于国际秩序的定义和评估框架,并通过考察自 1800 年以来重大的国际秩序变迁案例,来讨论中国可能的合理选项。秩序是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哲学等多个学科的核心问题。但一直以来,学术界既没有一个关于秩序的统一定义,更没有一个能够用来评估的基本框架。本文认为秩序是 “一个社会系统内的可预测性 (可预见性)的程度,而这种可预测性通常是因为在一个社会系统内部,行为体的行为、社会交往以及社会结果均受到了一定的调控。”这就意味着,只要一个社会系统出现了一定的可预测性,就可以认定该社会系统是有秩序的。国际秩序就是国际系统中的秩序,而其在时空中的变化即是所谓的 “国际秩序变迁”。基于此,可以提出一个国际秩序变迁的四维评估框架。

第一,覆盖空间和领域的广度。一个秩序可以覆盖次地区、地区或者全球等不同空间范围。从国际关系史来看,真正全球意义上的国际秩序恐怕在冷战结束后才真正出现。同时,国际秩序还可以覆盖不同的领域,如政治、经济等。显然,覆盖的空间和领域越大,秩序建立和维持的难度越大,建立和维持的成本也会越高。

第二,秩序对权力的相对集中或者垄断。自进入等级社会之后,人类社会的秩序都是建立在对权力不同程度的相对垄断基础之上的。因此,秩序内的权力分布是度量该秩序的一个关键维度。秩序内权力分布的显著变化(大致可以理解为权力的转移)通常会导致秩序的重要变化。当然,秩序内的权力分布与该秩序的和平与稳定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第三,制度化的程度。任何秩序的延续,除了需要依靠权力的强制力,还必须通过制度和规范来规制人们的行为。因此,秩序的制度化程度是度量秩序的另一个核心维度。一般情况下,制度化程度越高,秩序的稳定性就越高,拥有该秩序的体系也越和平。而制度化的程度可以从两个亚维度度量。一个是制度化的密度,也就是秩序内的制度对行为体的行为、交往以及社会结果的规制的细致程度。另一个制度化的深度,即秩序内的制度对不同领域中的行为体的行为、交往以及社会结果的规制的触及深度。一个秩序内的制度化密度越大、深度越高,制度化的程度也越高。当然,制度化程度越高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个秩序就越好。

第四,制度被内化的程度。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内化的程度可以视为自觉遵守规则的程度。一般情况下,制度被内化的程度越高,秩序越稳定。但是,制度被内化的程度更高并不意味着秩序更好。

当上述四个维度中的任一维度发生显著变化,例如,秩序的覆盖广度出现了显著的收缩或者扩展,或者其内部的权力分布有了显著的变化,或者支撑它的基石性制度发生了重大变迁,即可以认为该秩序发生了显著的变迁。由此可见,国际秩序变迁的核心动因即秩序所覆盖区域的变化、秩序内权力分布的变化、秩序内制度化程度的变化 (特别是其基石性制度的变化)。其中,制度变迁的核心动力是通过权力的选择和支持将一些特定的观念变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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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中的国际秩序变迁

在国际系统中,国际秩序的重要变迁是屈指可数的事件。因此,本文将基于国际秩序的定义和国际秩序变迁的评估框架,对1800 年之后所有重要的国际秩序变迁案例进行考察。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论述基于两点基本认识。一是帝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秩序,更大程度上是国内秩序。与此不同的是,美国将西班牙和英国逐出美洲后建立的以美国为中心的 “半帝国”可以说是一个具有等级特征的国际秩序。二是秩序不等于霸权,霸权国也不一定建立秩序,至少不一定建立非常制度化的秩序。比如,“美国治下的美洲”秩序就没有太多制度保障。从理论上来说,秩序也可以不依赖于霸权国而存在和维持。当大多数国家都支持和遵守既有秩序中的基石性规则时,该秩序即便没有霸权国也可以维持。

(一) 1815 — 1939 :欧洲的 “百年和平”与 “二十年危机”

拿破仑战争之后, 1814 年至 1815 年的 “维也纳和会”确定的 “欧洲协调”的欧洲国际秩序是现代意义上的第一个地区性国际秩序。一般认为,这一秩序为欧洲带来了一百年的 “和平”,之后才是一战和 “二十年危机”。但这一地区性国际秩序至少经历了以下几次冲击:1848 年的革命浪潮、 1854 年的克里米亚战争以及 “欧洲协调”的崩溃、 1866 年的奥匈帝国与普鲁士的战争、拿破仑三世与俾斯麦的对决和 1871 年德国的统一。这一秩序在 1890 年左右开始出现全面性的危机。

对这一秩序的根本性冲击来自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遗产。尽管拿破仑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法国大革命以及拿破仑曾经的胜利征服使得欧洲再也回不到过去。

法国大革命给欧洲乃至世界带来了两个冲击性的理念:一个是个人自由,一个是民族主义。前者要求凌驾于臣民之上的皇帝和国王都成为历史,或者被推翻、或者建立君主立宪制、或者彻底走向共和。后者则要求 “民族自决”,即所有的帝国都应该解体而让 “族者有其国”。前者的冲击从 1789 年开始,在拿破仑战败后稍稍沉寂了几年, 1820 年后又开始风起云涌,到 1848 年席卷几乎整个西欧而得到基本实现。

民族主义对多族群帝国的冲击虽然因为 “欧洲协调”的存在而得到迟缓,但一直暗流汹涌。意大利和德国的最终统一标志着民族主义对西欧的冲击达到了新的高度,之后几乎所有的多民族帝国都面临着解体的可能性,并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西(中)欧得到基本实现。不仅如此,法国在普法战争中战败和德国的最终统一意味着欧洲大陆的一对核心力量的对比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维也纳和会”开启的欧洲秩序下的和平主要靠联盟之间的权力平衡来支撑,其内部和平的主要机制是基于联盟之上的威慑。整个秩序内部的稳定与和平并没有太多的制度成分,更谈不上制度的内化。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诸如领土完整、国家版图不得被强行改变、侵略是非法的等保障和平的根本性制度,在该秩序下均未被主要大国接受。事实上,除了英国之外,欧洲大陆的主要大国和许多小国都希望扩张新的领土或者夺回失去的领土。因此,总体而言,整个欧洲系统仍旧主要是一个 “进攻性现实主义的世界”,尽管它已经在向一个 “防御性现实主义的世界”迈进。1815 年至 1914 年间的欧洲国际系统远没有那么和平。

1871 年德国统一之后,经济快速增长,导致欧洲系统的整体权力格局发生了颠覆性变化。1895 年,德国超过法国和沙俄而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是仅次于英国的欧洲第二大经济体 (此时,美国已经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但是,1871 年至1914 年间的德国还是不够强大。它没有超过英国,更没有超过美国或者英法之和(见文后附表)。因此,当德国急于和英法争夺非洲,并展开与英国的海军军备竞赛从而促成英国和法国的联盟之后,德国的崛起进程变得举步维艰。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西欧局势大致可以用 “二十年危机”来概括。1919 年的“凡尔赛和约”埋下了二战的种子。不过,德国对国际秩序的再次挑战同样是几乎注定失败。一方面, 1939 年的德国仍然不够强大。尽管德国在 1939 年已经超过英国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德国的经济总量仍没有超过英国和法国的经济总量的总和,更谈不上超过英法俄的经济总量的总和。另一方面, 1939 年的美国已是超级经济大国,英国和德国加起来的经济总量都不及美国的经济总量大。在人均 GDP上,美国也早已遥遥领先于德国和英国,更不用说美国还能联合英法俄。

(二) 1840 — 1945 :东 (北)亚中华秩序的崩溃和日本帝国的失败

大体说来, 1840 年前的东亚 (特别是东北亚)国际秩序是一个以中华帝国为支点,具有高度等级性的地区秩序。当中央帝国稳定时,东 (北)亚的国际系统通常是一个贸易稳定、战争相对有限的体系。

1840 年,英国的整体经济总量远远不如当时的清王朝。但是经过了工业革命后的英国已经是世界第一技术强国。凭借坚船利炮,英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胜清王朝,以中华帝国为支柱的前现代的东(北)亚秩序至此开始动摇。需要指出的是,在战胜清王朝后,英国并没有试图殖民整个清王朝,而是依托英国的海上优势来控制清王朝的沿海贸易。这一(半)殖民制度安排为日后各西方殖民者各自划定租界,同时又为清王朝基本保持独立和主权奠定了基础。

半殖民秩序在中国维持了大约50年后逐渐被日本打破。作为非西方世界中第一个初步实现现代化,同时又认定东(北)亚还应该回到一个等级国际秩序的日本是当时东 (北)亚国际秩序的真正挑战者。继1894 — 1895 年战胜清王朝, 1904 — 1905年战胜沙俄、 1910 年正式吞并朝鲜、 1919 年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之后,日本构建一个以其为核心的中央帝国的新东 (北)亚等级国际秩序的目标和决心变得更加坚定。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国际局势对日本非常有利。1933 年之后,纳粹德国崛起,英法无暇东顾。因此,西方列强甚至在日本全面侵华时也没有真正阻止日本。直到日本于1941 年偷袭珍珠港之后,西方列强才开始和中国联手,并最终挫败日本建立 “大东亚共荣圈”秩序的野心。至此,日本自明治维新之后试图重建一个以日本为核心的东 (北)亚等级国际秩序的努力彻底失败。

东 (北)亚地区在二战后分成两部分而分别被并入美国或苏联治下的东西方国际秩序之内,直到1972年中美破冰之后才逐渐被打破。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曾经试图主导东(北)亚国际秩序。但之后,日本经济泡沫、德国统一、冷战后美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都让日本的国力相对下降。随着中国国力的快速增长,不仅由日本主导东(北)亚国际秩序变得更加困难,冷战后由美国完全主导东 (北)亚国际秩序的态势也变得难以维持。时至今日,东(北)亚国际秩序仍未完全定型。

(三) 1865 — 1906 :“美国治下的美洲”秩序的建立

现有研究认为,英国将美洲和平交接给美国是一个国际秩序和平转变,或至少是权力和平转移的极佳案例。更有一些学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英国和美国的“(文化)亲缘关系 (认同)”以及他们类似的民主制度。但这样的阐释并不准确。1803 — 1853年间,美国通过购买路易斯安那 ( 1803 )、吞并弗罗里达 ( 1810 —1813 )以及对墨西哥的战争 ( 1846 — 1848 ),完成了其大陆扩张并基本奠定了美国的版图。1850 — 1865 年间,因为奴隶问题以及随后的 “南北战争”(1861 — 1865 ),美国的领土扩张一度停止。

南北战争 之 后, 美 国 经 济 开 始 爆 发 式 增 长, 其 年 均 经 济 增 速 高 达 4% 。1875年美国经济总量正式超过英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1895年,美国经济总量已经是英国的 1.5 倍,尽管英国的人均 GDP 仍领先于美国 (见文后附表)。但此时的美国正在全心全意经营美洲,而英国则需要统治一个庞大的 “日不落帝国”。

1898 年美西战争之后,美国实际主宰了美洲。而面对来自多个战线的挑战,英国只能进行战略收缩。第一,德国在欧洲的崛起势不可挡。德国统一之后超越法国而成为欧洲第二大经济体以及世界第三大经济体,英国不再是欧洲的霸权国,而是成为多个大国中的一个。1897 年英国威胁要对德国进行海上封锁后,德国于 1898年开始海军造舰计划,向英国海军对公海的统治发起挑战。第一次 “摩洛哥危机”后,受到英法挑战的德国开启了新的海军造舰计划。第二,沙俄对英属印度的威胁。从 1830 年起,沙俄一直在向中亚扩张,到 1885 年基本完成了对中亚的征服,直接威胁到英属印度。第三,日本在东亚的崛起。继甲午战争击败清王朝、日俄战争击败沙俄之后,日本开始对英国在远东的利益构成现实挑战。第四,第二次 “英布战争”严重消耗了英国的国力,以至于当时的英帝国殖民地部长张伯伦都承认,大英帝国已经是一个 “疲惫的巨人”。

面临多方面的威胁以及美国在美洲不可阻挡的崛起态势,英国通过将其在中美洲有限的存在转让给美国以寻求和解,其核心动因即是英国需要集中力量应对来自德国的挑战。这一大战略使得英国不仅达成了与美国的和解,还达成了与沙俄的谅解和与日本的联盟。英国和沙俄于1907 年签署了 “英俄条约”,从而基本完成了在欧洲孤立德国 (以及奥匈帝国)的战略。英国更是于1902年签署了 “英日同盟条约”,并且于 1905 年和 1911 年两次续约。可见,英国让出美洲以达成与美国的和解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英国进行战略收缩以集中力量应对来自德国挑战的一个关键部分。只有在最初的和解达成之后,英美两国的文化联系以及相似的政治制度才开始发挥显著的作用。

这一案例发生的时间和机遇均是罕见的。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在1875 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之后一直到 1905 年,几乎没有介入其他地区的事务,而是全心全意地建立其 “美洲帝国秩序”。甚至在牢固地建立了其 “美洲帝国秩序”之后,美国也并没有急于寻求其对全球性国际秩序构建的领导权。另外,这一秩序的维持并没有太多的制度因素,而主要是基于美国在该秩序中具有压倒性优势的超强国力。正因为如此,美国在美洲系统中几乎为所欲为,肆意侵犯这一系统中其他国家 (特别是中美洲国家)的主权。这一状况直到 21 世纪才基本结束。

(四) 1914 — 1945 :美国主导的西欧/北大西洋秩序

如前所述, 1871年德国统一之后,英国再也不是一个独立主导欧洲秩序的霸权国,而只是欧洲力量天平上最重要的砝码之一。1914 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美国开始深刻介入欧洲事务。但一战结束后,英法仍希望由自己来主导欧洲事务,或最多由它们和美国一起平等地主导欧洲事务。英国和法国都认定自己还有可以与美国讨价还价的空间。英国想用其对国际联盟(以下简称 “国联”)的支持换取美国对英国 (和法国)的安全支持与经济支持。法国则试图用其对国联的支持来换取美国 (以及英国)对德国的严厉惩罚。甚至意大利也提出 “平等的和平”,与美国讨价还价。总之,一战后,尽管美国的国力已经足够强大,英法和其他主要欧洲国家并不愿意被美国领导。

不过,在这一历史时期,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了影响世界的两大理念。一个是民族自决。这一理念在一战后获得广泛接受,国际联盟依此设立的 “托管制度”为诸多地区的最终独立奠定了基础。二是集体安全。尽管没有得到切实遵守,国际联盟还是第一次尝试用国际法来阻止侵略并推动集体安全。毫无疑问,在威尔逊推动下建立的国际联盟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它所倡导的理念为之后联合国的基石性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战后,随着美国的国力进一步提升,此时的欧洲国家 (包括英法)已经无力与美国讨价还价,转而纷纷请求美国的 “拯救”。挪威史学家盖尔·伦德斯塔德曾经说过, 1945 年之后美国主导西欧秩序是 “一个受邀而建立的帝国”。

(五) 1945 — 1991 :“东方”秩序的崩溃与 “西方”秩序的扩张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1945 年的世界并不是一个 “两极世界”,最多只能在军事方面这么说。1945 年,美国的经济总量和人均 GDP 遥遥领先 (见文后附表)。美国治下的国际秩序 (即 “西方阵营”)和苏联治下的国际秩序 (即 “东方阵营”)的竞争最终演变为长期经济增长能力的竞争。

冷战期间,尽管经历了石油危机等冲击,西方阵营整体的经济增长大大优于东方阵营,特别是双方核心领导国家的增长。因此,冷战时期,除了军事实力之外,美国相比苏联的综合国力优势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所扩大。西方阵营相比东方阵营的综合国力的优势也是如此(见文后附表)。而在内部团结方面,西方阵营也明显优于东方阵营。两大阵营的核心维持手段都是联盟,辅以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

总体说来,西方阵营内部的团结更加坚定,而东方阵营的内部团结遭遇多次挫折,甚至不得不多次使用武力来维持阵营存在。此外,在竞争战略方面,斯大林去世后,赫鲁晓夫试图与美国 “和平相处”,但没有成功。至勃列日涅夫时代,苏联又试图在全球范围对抗美国,结果是两个阵营都出现了战略性失误:美国卷入越战,苏联则卷入阿富汗的战争泥潭。但因为拥有更加雄厚的国力和更加稳固的联盟,美国最终渡过难关。相比之下,苏联的错误则因其国力衰落和缺乏稳固的联盟而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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