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中国历代王朝,毫无例外地都在“勃然而兴”后不久,就越来越深地陷入腐败泥潭之中,最后也大多因“腐败综合征”而走上灭亡之路。
皇帝的腐败,算不算腐败?
我个人认为,传统社会里的“权力决定一切”,应该为腐败的产生负总责。
自秦朝至清末,中国的政治历史基本上就是皇权专制不断强化的历史,而皇权专制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败。
皇权专制制度的根本特征是,皇帝不是为国家而存在的,相反,国家是为皇帝而存在的,形成了“家天下”的格局。
黄宗羲认为,从秦朝开始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明夷待访录·原君》)。
黑格尔则认为传统中国是“普遍的奴隶制,只有皇帝一个人是自由的,其他的人,包括宰相,都是他的奴隶”,这句话在中国史书中得到了这样的注解——后梁宰相敬翔曾对梁末帝朱友贞说:“虽名宰相,实朱氏老奴耳。”
这种制度安排,使天下成了君主的世袭产业:
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明夷待访录·原君》)
确实,在君主专制制度下,整个国家都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全体臣民都为皇帝而奔走,这就是所谓的“竭天下之财以自奉”,“以四海之广,足一夫之用”,“夺人之所好,取人之所争”。这种状况本身当然就是最大的腐败。
权力主导一切,没有任何私人空间
在黄宗羲看来,皇权专制制度是“天下之大害”。用孟德斯鸠的话说则是:“专制政体的原则是不断在腐化的,因为这个原则在性质上就是腐化的。”
利益如此巨大,风险当然也高。为了保证自己及后代的腐败特权,皇帝们建立起庞大的官僚体系,试图控制社会的方方面面,“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甚至“焚诗书,任法律,筑长城万里,凡所以固位而养尊者,无所不至”,这就导致权力笼罩一切。
传统中国是一个“权力决定一切”的“超经济强制”的社会。马克思称之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凭武力夺取天下的中国皇帝,可以凭一己之喜怒,把国家像揉面团一样揉来揉去,对天下一切人随意“生之、任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
秦始皇可以调集全国之力修陵墓、修长城;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数千万人的大移民;甚至到了清朝康熙时代,尚可一道迁海令下,沿海三十里内,人民搬迁一空。
传统社会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大都是在权力的直接支配之下进行的。比如农业,刘泽华说:
国家通过权力系统对农业生产进行直接的监督和管理,贯穿于中国整个皇权时代。
从官府集中大量耕牛、种子、生产工具在全国范围内调配,到将几十万、上百万的劳动者从东迁到西,又从西迁到东;更不必说产品征收和转运过程中组织、措施的复杂与严密,都体现着一种精神,即国家对于全部土地、农民、一切生产活动的主宰。
农民几乎没有自由独立的自主生产,一切都要纳入符合皇权国家需要的轨道。自由竞争或自由选择的原则,在这里完全没有效应。
不仅大事由统治者决定,甚至普通百姓穿什么样的衣服、住多大的房子,也要由统治者来具体规定。
比如明朝开国之初,朱元璋就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细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明确要求。他规定,金绣、锦绣、绫罗这样昂贵的材料,只能由贵族和官员们使用。老百姓的衣料只限于四种:绸、绢、素纱、布。
他还规定普通老百姓的靴子“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也就是说,靴子上不许有任何装饰。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在一次微服察访中,发现有的老百姓在靴子上绣了花纹,勃然大怒,回宫后,“以民间违禁,靴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专门下令,严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
后来北方官员反映,北方冬天太冷,不穿靴子过不了冬,朱元璋才格外开恩,“惟北地苦寒,许用牛皮直缝靴”。就是说,可以穿靴,但只许穿牛皮的,只许做成“直缝靴”这一种样式。
除了衣服,其他的生活起居也无不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老百姓的房子,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百姓喝酒,酒盏用银器,酒注只能用锡器,其余的都只能用瓷器、漆器……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不存在公域与私域的区别,一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是由权力来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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