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九一三”事件的分分秒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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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5月,汉纳姆来到蒙古,实地调查了林彪飞机坠落的现场,采访了目睹飞机失事的两个见证人。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汉纳姆调查了20多个有关人士。他了解到当时苏联人处理空难者头骨的一些细节,如何把头盖骨放到沸水里翻煮,以便把头发和肌肉去掉等等。他还找到了当时苏联专家与蒙古官员共进晚餐的照片。其中的一位是主要的病理学家瓦西里·托米林。汉纳姆根据这个线索,1993年8月来到莫斯科,居然找到了退役的少将军医托米林教授。但没有克格勃的允许,托米林教授不肯吐露真情。

两个月后,克格勃的一批重要档案销密。托米林获准讲话。他和当年另一位参加调查的人扎格沃兹丁将军一同接待了汉纳姆,详细介绍了当年调查的经过。他还告诉这位不辞劳苦的年轻的西方记者,前苏联设法将林彪和他夫人叶群的头颅弄到了莫斯科,存放在克格勃的一个仓库里。不久,俄罗斯《红星报》刊载了该报记者对托米林的采访报道,向世界公开了这一秘密。托米林详细回忆了他当时负责主持验核林彪、叶群尸体的情况:

……我们很快便找到了飞机的残骸。一群野狼已在那里筑了窝。士兵们对天鸣枪驱走了狼群,我和沃尔斯基则开始掘尸检验。尸体共有9具,全都烧得面目全非并已高度腐烂。我在两具尸体的口中发现了做工相当精细的金齿桥和金牙,于是决定将这两具尸体的头骨带回乌兰巴托。我只是凭直觉才这么做的,当时根本没有什么猜想。回到使馆随便翻阅几本杂志时,看到林彪的照片,我心里一动,脱口而出:真像啊!回到莫斯科后,我便收集了大量林彪生前的照片。在一张脱帽照片中,我发现林彪的右太阳穴稍上处有一道明显的疤痕,而在我带回的头骨上也有这么一条伤痕。我还找来了卫国战争前林彪在我国进行治疗时的病历档案。这份档案提供了许多有用的信息。最令我惊喜的是一张X光片。这张照片清楚地显示出病人肺部组织上有一硬结——那是林彪患肺结核落下的根儿。我于是决定再次飞往蒙古。……托米林教授领导的鉴定小组,找到了尸体上的结核病灶,研究了骨骼和所有牙齿,做了耳廓复原的实验,一切证据都证实是林彪、叶群无异。最后为慎重起见,他们又进行了头骨复原术。托米林几个月的工作最后见分晓了。他说:“结果终于出来了——复制出的头像同照片分毫不差。终于到了可以得出惟一结论的时刻。”

几十年间,在林彪、叶群、林立果的葬身之地,三叉戟256号的飞机残骸成了鸟兽们的栖息地,野狼、苍鹰们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巢穴。当地的居民们把它当成了家用材料库,用从机身上剥下的铝皮做了许多盆盆罐罐。近几年来,中国与蒙古边境贸易兴盛起来后,当地居民又把它当作一条新的生财之道。他们用这架中国最著名的飞机残骸上的材料与中国边民们交换了许多精美实用的商品。残骸中最大部分的机头,据说被一位有钱的香港商人高价买走了,这又给当地人带来了一笔意外之财。

 

举国震惊,历史又到新关口。林彪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根据“内外有别”的原则,有计划地、逐级分批地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传达了关于林彪叛逃的有关文件,在全党、全国开展了批林整风运动,对林彪进行揭发、批判,清查与林彪一伙阴谋活动有关的人和事。

9月18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发出57号文件,正式通知:“林彪于1971年9月13日仓皇出逃,狼狈投敌,叛党叛国,自取灭亡。”“对林彪叛党叛国事件,中央正在审查。现有的种种物证人证业已充分证明:林彪出逃的罪恶目的,是投靠苏修社会帝国主义。根据确实消息,出境的三叉戟已于蒙古境内温都尔汗附近坠毁。林彪、叶群、林立果等全部烧死,成为死有余辜的叛徒卖国贼。”通知称:“林彪叛党叛国,是长期以来,特别是九届二中全会以来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的继续,是林彪这个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家、阴谋家的总暴露、总破产。”通知说:“中央相信,林彪这个隐藏在党内的定时炸弹自我爆炸是大好事”,并号召“全党同志首先是党的高级干部同林彪划清界限。”中央规定,这个文件目前只传达到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以上的党组织。9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将9月18日通知的传达范围,扩大到地、师级以上党委。9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离职反省的通知。通知说他们“参加林、陈反党集团的宗派活动,陷入很深,实难继续现任工作,已令他们离职反省,彻底交代。军委日常工作,中央已决定由军委副主席叶剑英同志主持,并筹组军委办公会议,进行集体领导。”

10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撤销军委办事组,成立军委办公会议的通知。军委办公会议由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成员有叶剑英、谢富治、张春桥、李先念、李德生、纪登奎、汪东兴、陈士榘、张才千、刘贤权10人,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委的日常工作。10月3日,为彻底审查、弄清林彪、陈伯达集团的问题,经毛泽东批准,中央专案组成立。中央专案组由周恩来、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纪登奎、李德生、汪东兴、吴德、吴忠10人组成。10月6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向县团级党委通报了林彪企图谋害毛泽东和另立中央的两项阴谋罪行。通知还说,在10月中旬,将林彪叛党叛国事件传达范围扩大到地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军队连级党员干部等。10月24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将林彪叛逃事件向广大群众传达。11月14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将《“571工程”纪要》编号发给党的高级干部,提供他们阅读研究。通知说:“它的实质,是反对党的‘九大路线’,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基本路线和政策,改变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

1971年12月11日,1972年1月13日,1972年7月2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先后下发了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材料之二,材料之三。材料之一主要内容是林彪集团在九届二中全会前后的活动和毛泽东对他们的批评。材料之二主要披露了林彪集团的政变纲领《“571工程”纪要》的制定过程和进行政变的准备。材料之三是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罪证。这三批材料是揭批林彪集团的主体材料。

在这期间,中共中央还召开了揭发、批判林彪的老干部座谈会。从1971年9月26日到10月15日,由李富春主持,召集了部分老干部开了9次座谈会。陈毅、聂荣臻、徐向前、蔡畅、邓颖超、邓子恢、张云逸、张鼎丞、曾山、王震等出席会议,揭发批判了林彪。朱德、刘伯承分别写信、谈话揭发林彪历史上的问题。他们都对林彪叛党叛国活动表示极大愤慨。盲目的个人崇拜是造成“文化大革命”的重要原因,“文化大革命”又把个人崇拜推到极端狂热的程度。而这一切又都是和林彪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的地位和声望都到达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巅峰。从地位权势上,他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副统帅”,毛泽东亲自选定的“接班人”;从思想权威上,他是毛泽东思想“举得最高”、“学得最好”、“用得最活”的“好学生”和“光辉榜样”。特别是经过多年的强化宣传,这些认识已经逐渐形成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思维定势。很少有人会想到林彪还会有什么问题。所以,林彪叛逃事件突发,对人们思想上心理上的震撼,无异于一场地动山摇的大地震。

在向广大干部群众传达林彪叛逃事件的中央文件时,人们的震惊如同是听到了晴天霹雳一般。大家都是目瞪口呆地听着传达,很多人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怀疑搞错了。有的胆小的人吓得小便失禁,甚至有吓成精神病的。随着大量的林彪罪行材料揭发披露出来,林彪一伙大搞两面派、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策划谋害毛泽东的种种罪行,激起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极大愤慨。人民愤慨林彪是个反革命两面派,同时,也愤慨自己的被愚弄——参加“文化大革命”的神圣性被亵渎了。人们正是怀着这种复杂的心情,投入批林整风运动中。

但当人们的愤慨情绪慢慢转为冷静的思考,一些尖锐的问题不可回避地提出来了。怀疑“文化大革命”的思潮凝重地弥漫于上下。最好的学生要谋害导师,法定的接班人要叛国外逃,这本身就是对“文化大革命”莫大的讽刺。人们不禁要想:“文化大革命”究竟有没有必要性?有没有合理性?中国究竟有没有面临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被打倒的那么多干部究竟是不是走资派?人民付出真诚的牺牲,除了巨大的损失和灾难还得到了什么?它煌煌大言的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究竟是给人民带来利益,还是给少数个人野心家带来利益?……

“九一三”事件以一种历史偶然性的形式,揭示了“文化大革命”内在的必然性矛盾,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的破产。诚如周恩来在中共“十大”上的政治报告中所说,林彪是一个“万岁不离口,语录不离手,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阴险人物。但他为什么能成为中共党的副主席、“副统帅”和写入党章的“接班人”?尽管林彪事件发生不久,中共中央向全党、全国人民公开了毛泽东在1966年7月8日于武汉写给江青的信,说明毛泽东当时就对林彪的做法“感觉不安”,是“为了打鬼,借助钟馗”而利用林彪。但这远不足以说明为什么要把如此危险的人物指定为接班人。

林彪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颠覆了毛泽东在人们心中英明伟大的神圣形象。林彪事件给毛泽东刺激非常之大。毛泽东毕竟是近80岁高龄的老人了,自1971年春起,毛泽东每到开春和入冬总要生病,而且是比较严重的老年性疾病。1972年1月,这位在无数阶级斗争的大风大浪中“胜似闲庭信步”的开国英雄发生一次严重休克,经紧急抢救才得以脱险,但身体从此垮了。他不再在公开场合露面,报道中也再没有了“神采奕奕,满面红光”的语言,从此,他那“乱云飞渡仍从容”的熟悉身影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毛泽东也从林彪事件中反省了“文化大革命”的有关问题,吸取了某些教训,在感情上重新和老同志靠拢。他注意解决一些“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具体错误,亲自抓解放干部的落实政策工作,并支持许多负责干部重返工作岗位。他在1971年接见成都地区座谈会的成员时,亲自为“二月逆流”平反。1972年1月10日,他主动参加陈毅的追悼会,为陈毅恢复了名誉。1973年12月,他对参加军委会议的人讲,要给贺龙、罗瑞卿、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平反,并作了自我批评,“我是听了林彪的一面之辞,所以我犯了错误”。尽管这种说法十分牵强,但毕竟是毛泽东一生中少有的自我批评,与会者都非常感动。

在支持干部重返领导岗位方面,毛泽东做得最重要的大举动就是让邓小平重返党和国家的领导岗位,并委以重任。邓小平重返中央领导岗位,不仅在中央核心领导层增强了抵制“文化大革命”错误的支柱力量,而且,“第二号党内最大的走资派”的东山再起,本身就赋予干部的解放和重新使用的典型意义。但是,毛泽东在总体上还是坚持“文化大革命”的方针路线,并不允许对它的怀疑、批判和抵制。但林集团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左”倾路线下形成的,对林彪的批判势必要批判到极“左”思潮上去,批判极左思潮又必然要批到靠“文化大革命”起家的政治暴发户江集团。1972年,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江青、张春桥等在批林问题上发生尖锐冲突。周等人是要批林联系到批极左思潮的。江、张等人则力主林彪的实质是“极右”,反对批林批“左”。关键时刻,毛泽东出面,表态支持江、张等人的主张。从此,批林只能批极右,不能批“左”。毛的这一错误以后又发展到政治局批周恩来和全国发动“批林批孔”运动。毛泽东对“文化大革命”的维护,使历史丧失了以林彪事件为转折,来结束这场劫难的契机。反映在批林问题上,就不能涉及到林彪事件之所以出现的最根本问题,即长期“左”的错误形成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问题。特别是江青集团还在台上,影响和控制着对林彪事件的清查工作,对涉及到他们的问题,一概不让追查下去。这就使对林彪一伙的罪行不能得到彻底的清理。许多事件的来龙去脉言之不详,许多被清查对象在政治高压下说了假话,有的人为了争取“好态度”而把不是自己的问题揽在自己身上,许多列入文件的结论缺乏严密确凿的证据。

“九一三”事件后,对涉及林集团活动的人和事的清查和处理,虽然也有些扩大化的情况,但较之“文化大革命”前期和以往类似情况的处理,还是能注意到掌握政策的。毛泽东再三指出:死党只有那么几个人,对犯错误的同志要分析历史条件,林彪当时是副统帅,大家搞不清他的阴谋。对犯错误的同志,要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改了就欢迎。毛泽东还具体说:“比如对林彪下面的几十个工作人员和秘书,那些人都不用了?我看不行吧,要搞清楚,要教育,给他们工作做,不能不用,他们是组织派到那里去工作的嘛。”毛泽东的指示对清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清查工作主要在空军、海军、总后勤部进行,进行得比较顺利,基本上查清了与林彪事件有关的人和事。“林办”的工作人员集中办了几年“学习班”,到1975年8月,经毛泽东批示后,另行分配工作。当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不对他们产生伤害性的影响。但同“文化大革命”初期对刘少奇等人的工作人员的处理相比,他们应该是幸运的了。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通过并批准中央专案组《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决定开除林彪、陈伯达、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的党籍,撤销他们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中央专案组对林案涉案人的审查处理共147人。其中按敌我矛盾处理的75人(包括按内部矛盾处理的12);按内部矛盾处理的12人(严重错误10人,一般错误1人,无错误1人);未定性1人;团河学习班审查结论59人(严重错误9人,一般错误33人,无错误17人)。以上涉及军队人员132人,省军级以上30人。

在毛逝世后,1976年10月,为祸中国十年之久的江青集团“四人帮”被新的中央领导集团一举粉碎,结束了这场劫难重重的“文化大革命。”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始全面的拨乱反正。在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中,中国迈出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历史走向了新的纪元。1979年,中共中央决定,以法律的武器,清算林彪、江青这两个给中国人民制造了空前浩劫的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并将两个集团的罪案一并处理。本着对历史负责,为子孙负责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特别检察厅、特别法庭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两案”审判遵循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林彪事件的当事人一一进行了重新调查,重新核实了所有的证据。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提起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案。

1980年7月至8月,按照法律程序,先后对羁押8年之久的陈、黄、吴、李、邱及“联合舰队”的21名成员补办了逮捕手续。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特别法庭判决: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主犯黄永胜有期徒刑18年,主犯吴法宪有期徒刑17年,主犯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主犯邱会作有期徒刑16年,主犯江腾蛟有期徒刑18年。1982年2—3月份,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根据“两案”审判所掌握的法律尺度,先后对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的其他有关案犯进行了宣判:原广州军区空军参谋长顾同舟,为林彪反革命集团提供情报,以资敌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原空军副参谋长胡萍为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提供飞机,以资敌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原空四军政委王维国以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策动叛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其他“联合舰队”成员,参与反革命政变者也由各军兵种的军事法庭判决:原空四军政治部秘书处副处长李伟信,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投敌叛变(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刘世英,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空军情报部长贺德全,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原空军作战部长鲁珉,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管理处处长陈伯羽,犯有为林彪反革命集团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原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秘书程洪珍,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原空军情报部副处长王永奎,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原空军军务部副处长郑兴和,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原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秘书陈伦和,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空军雷达兵部副处长许秀绪,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原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处长朱铁铮,因犯有积极参与反革命集团罪,参与策划南逃广州,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空军司令部管理局副处长兼汽车队队长王琢,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武汉军区某野战师政委关光烈,因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反革命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空军副参谋长王飞,论罪不比江腾蛟轻,也是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之一,但他在押期间患神经病,遂保外候审。他们刑期的执行从羁押时算起。

到此,神秘的林彪事件可以说是公诸于天下了。林彪和妻子叶群、儿子林立果落了个折戟沉沙,葬身异国的下场。林彪事件中所牵扯的一干人等也都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林彪事件所引发出的对这段历史多方面的思考,还将久久地在历史的上空回荡着。

原载于《东方历史评论》 作者:王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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