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的逻辑也曾是上世纪初大量中国知识分子的心路历程。他们更是长期被国家的内忧外患所刺激,信仰使得他们在国民政府卧底,收集政治、军事情报,甚至成为颠覆政府的武装力量的朋友,或者成为他们的“地下工作者”。
对于二战后的主流美国来说,苏联和纳粹德国在内政制度上,有着许多相通的地方;而苏联阵营“解放全人类,赤化全球”的美好理想,在对方看来,就是有武力输出革命打上门来的潜在战争危险。冷战双方思维方式完全错位,双方的感觉是鸡鸭互不相通的。而这个时候,一场导致使用核武器的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核武器的威力使得所有人都笼罩在世界末日可能来临的恐怖中。因此,如何保持核机密成为二战后最焦虑的事情。在苏联拥有核武器之后,1962年苏联暗自在古巴部署导弹,最大射程为四千五百公里,射程几乎涵盖美国所有重要城市,包括首都华盛顿。预警时间只有五分钟。苏联还同时在古巴部署了轰炸机。虽然危机最终在十三天内通过外交手段解决,但是,在当时的美国哪个敢保证,核武冲突,卷进双方阵营的各个国家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就一定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呢?尤其在朝鲜战争之后,威胁就更为现实了。美国当时的中小学,常规的突发灾难训练之一,就是核弹爆炸了怎么办。
与此相对应的是,苏联间谍的一大目标,就是包括核机密的军事机密。
柏特丽的自首只是一个偶然。她自己酗酒,也有精神方面问题,苏联一方面对她不放心,一方面也盼望跳过柏特丽,直接掌握她手中的间谍网。她和苏方冲突日剧,开始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她的联系人也确实在建议“摆脱她”。就在情绪不稳定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一个间谍,美国共产党党报的编辑Louis Francis Budenz,因为信仰改变已经自首。这终于推动柏特丽也走出向联邦调查局(FBI)自首的那一步。
FBI决定隐下柏特丽的自首,让她转而为美国情报部门工作,以获得更多苏联在美间谍的情况。这个决定自然是一个最高机密。可是,FBI还是通知了盟友英国情报部门,谁知英国新建的对苏情报部门负责人费尔比(Kim Philby),恰是为苏联服务的双面间谍。他向苏联通报,苏联立即切断了和柏特丽有关的一切联系。直到1963年费尔比逃苏,柏特丽自首被暴露的谜底才算揭晓。在当时,这个最高机密如此轻而易举就立即泄了密,对FBI带来的恐惧和刺激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美国发现自己的司法制度,要处理核时代的间谍危机,显得十分软弱。核武时代,外部威胁千万倍暴长,但是,要给间谍定罪却难上加难。
柏特丽交出的间谍名单有一百五十人,其中有三十七名联邦政府的雇员。这个名单和FBI掌握的一些间谍,以及伊戈·哥萨柯提供的名单有一部分重合,所以,FBI从一开始就判断这是一个真实名单。这个判断在苏联解体之后、在一些前苏联情报官员的回忆中,也再次得到证实。
可以想象,假如是在苏联阵营,事情一出,可以大逮捕大清洗。苏联政治大清洗在上世纪初就大规模演出过,对于清洗制造的大批冤案,它在制度上没有什么约束和顾忌。立国之初,美国就建立在一个非常理想化的治国理念上,打算让民众具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尽最大可能避免冤案是公民自由的重要保障措施。因此,作为宪法修正案的权利法案,十条中就有五条涉及被告权利,其中第五条有一句是:被告“不得被强迫在任何刑事案中自证其罪”。因此,在美国给间谍定罪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除非是你在交接情报的时候当场拿获,否则很难说服陪审团,不可能按照一个人的揭发举报就定间谍罪。根据“第五条”,你也不能强制他坦白,所谓“自证其罪”。美国法庭上,被告、证人说“take the Fifth”(采用第五条),是经常可以听到的一句话。
所以,柏特丽间谍名单上的一百五十人,绝大多数在审前的大陪审团面前、在国会听证会上,不置可否地宣布自己“take the Fifth”,有少数人则宣称自己无罪。其结果是一样的,就是无法定罪。也就是说,这些人不仅不能惩罚他们,还必须照常让他们在原单位上班,包括那三十七名联邦政府雇员。假如单位把他们调离原来能接触敏感资料的位置,他们反过来可以告工作单位迫害。
Lauren Kesster也写过柏特丽故事,书名是《聪明女孩:伊丽莎白·柏特丽》(Clever Girl: Elizabeth Bentley),书的副标题直接点出柏特丽事件的要害,这是“一个引向麦卡锡时代的间谍”(the spy who ushered in McCarthy)。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在一筹莫展的焦虑中,麦卡锡似乎是指出了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
文/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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