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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政策能否采用美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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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些学者辩称,法律条文上的少数民族权利,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和优惠政策,都应沿着自由主义线路进行改革。少数民族应“去政治化”,即作为文化群体来对待。其成员应该只有个体而非集体权利。他们建议中国应该仿照美国和印度的模型,推行“第二代民族政策”。但本文却要说明:美国和印度的民族政策作为模型,恰恰没有这些学者所标榜的民族平等和谐特性,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少数民族地位低下且持续恶化;中国的民族政策并不必非要在纯粹个体权利与维持系统现状之间仅取其一。少数民族权利的扩展而不是收缩,反而能给中国带来更大的民族平等和社会稳定。

一、导言

美国经常以“全球最伟大的民主国家”自居,尽管社会科学家的结论全然不同 。印度自诩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也经常被本国人视为笑谈。 但蕴含在这两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践中的政策套路,还是理所当然地引起了那些崇尚自由的中国人的注意。他们觉得美国和印度政府的少数民族政策,好于中国的现行政策。中国近年进行的这场尚未完结的关于民族政策的重要争论无疑就是如此。

中国这场关于是否剧幅改变国内民族政策法规的辩论已经持续了十多年。知名学者如北京大学社会学家、本人就是回族的马戎,还有清华大学经济学家胡鞍钢,都主张对少数民族实行自由主义的“去政治化”,即主张削减相关法规和实践,旨在削弱中国少数民族成员的集体权利意识,使他们的民族认同归属于国家认同,最终确保中国领土主权完整。他们的论点是,少数民族认同弱化就能减少他们对占大多数的汉人的敌意。尽管其他地方的研究都表明: 事实上少数民族的认同感越强,甚至政治活跃度越高,就越能增加他们对国内多数民族的好感。

倡导去政治化的人主张: “第二代”民族政策应该取消中国官方划分出来的56 个民族,取消现存低水平但有着法条规定,旨在少数民族地区保住些许少数民族领导权和民族文化的民族区域自治, 并且取消少数民族在上大学、计划生育、干部指标、商贸贷款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改变将使少数民族成为严格意义上的文化实体,仅仅拥有法律规定的中国个体公民权利。

汲汲于支持去政治化的学者为支撑其论点,引述美国和印度的体制作为成功模型,坚称它们那里没有中国这样层级的民族关系法规和官方实践。 例如胡鞍钢就辩称: 民族意识兴起会威胁社会稳定。中国应该淡化民族意识,强化国民认同,再通过制度安排把民族问题“去政治化”,防止任何人自称是地方和民族利益代表。他声称美国政府是既不承认种族/民族社团,也不允许任何族群拥有自治领地。美国的公民认同因而就没有族裔内容。由于美国强调个体而非群体权利,避免把公民的财富、权力、就业和教育差距跟族裔身份挂钩,所以才能确保统一,且个体冲突也不会演变成族群冲突。

但在中国的自治地方,包括地方的资源,都被视为当地民族自家财产。少数民族领导还认为自己是本民族利益的最高倡导者,争相充当联邦制框架里的民族代言人。但任何特权、权利或职责都不应产生于族性族裔。所有政区在法律面前平等,而且应“去政治化”以促进民族融合。

带头批评去政治化的中国学者,例如蒙古族出身的人类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郝时远和他的同事陈建樾提出两点抗辩: 一是现有的中国民族政策赋予少数民族更多的是确实的中国认同; 二是美国和印度都充满民族问题,因而不足效法。 当然,中国政府自然要为本国民族政策辩护,所以把一切不稳定都归因于发展不平衡。 另外在西藏,就说有流亡藏人及其国外支持者干预; 在西北新疆的维吾尔族地区,就说有维吾尔分裂分子和外部圣战势力勾结。官员们坚持认为,眼前的难题可以通过提高少数民族的民生标准来克服。 但也有某位高官的主张跟“去政治化”疑似。他寻求的是去掉身份证上的民族标识栏,禁止再创建自治地方,还要倡导多民族混合的学校和国民教育。

中国社科院2012 年的学者年会也批评了给民族政策做自由化手术的建议。学者们认为这些旨在抹杀少数民族政治主体权利、加速民族融合的政策动议孟浪、危险、幼稚。他们认为这种无视中国自身经验而向美国业已失败的同化模型乞灵的想法是简单化,进而主张扩大文化正义来保护少数民族权利。 就中国的民族与国民认同做过调查研究的学科给出的结论是: 如果政府不能继续倡导民族认同、保证优惠政策( affirmativeaction,直译正向行动) 和某种程度的自治,那中国公民身份对少数民族就会失去吸引力,政府与地方民族间的脆弱平衡就会瓦解。 有关的争论仍在中国继续,不寻常的是这些争论也出现在针对外国人的出版物上。

马戎假定的美国和印度政策成功是支持“去政治化”论点的关键,因而主张中国学习美国的文化整合政策,即把少数民族做成“亚文化”的群体,使他们把美国当成自己的国族,充分跟其他团体交流以产生广泛的通婚和互化。他还辩称: 美国政府不把少数民族遭受的不利处境看成政治问题,也没有专门采取措施来加以保护。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只是提供福利救济。国家鼓励社会承认不同民族文化的差异( 即文化多元主义) ,但在政治上平等对待所有民族。国家尽管仍强调同化主张和英语及基督教至上,但允许少数民族保留其文化并避免歧视已是社会共识。政府努力减少住宅和学校的民族分隔。美国的政治同一性与文化多样性因而能够共存,民族问题仅被视为个体或社会事务。美国因而具有伟大的国族凝聚力和认同感,仅在处境最坏的少数民族里才有分裂倾向。 在马戎看来,印度在民族问题上秉持的也是文化的、去政治化的进路。政府提倡印度国民主义,且90% 的公民以印度人的身份为自豪。少数部落发动的社会运动及战事既没有国际化,也不威胁印度统一。

去政治化跟古典自由主义的共同立场是讨厌群体权利。 古典自由主义谴责多元文化主义“支持群体认同政治化,而这种认同本应基于文化”。他们拥戴约·斯·密尔基于个体权利的自由民主社会契约论。 中国的古典自由论者也认可个体而非群体权利。 “第二代民族政策”倡导者的观点约等于“自由的多元主义”。它要“禁止地域排他性”、强调“同化和互化”,因而就反对“容忍地域排他性“和“用差别化群体优惠政策合法化来保证资源分配平等化”的“社团多元主义”。 两者的最大相似处就是都要给印度和美国的民族政策唱赞歌。

但下文展示的美国和印度民族政策比较研究的结果却证明: 这两个最大的自由民主国家里的少数民族,仍处于从属且不断恶化的地位,因此这里的少数民族跟中国相比,就未必有更高的国民认同,或者更低程度的政治不满。由于“去政治化”势必要在中国压缩少数民族的权利,并且以伤害少数民族为前提来改变族性、治理与人权之间的交集方式,所以它极有可能加剧而非减缓社会不稳定,特别在藏族和维吾尔族地区。

其实中国的民族政策并非只有仅仅承认个体权利或者原封不动地维持现状这两个选项,还应当把扩展少数民族的权利纳入考虑范围。范例之一就是用“少数民族的自我表述/再现( selfrepresentation”来容纳结构创新,例如创建基于民族的协会组织,让少数民族用来处理自身内部事务,包括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元素如自我认同、语言及宗教等等,还有他们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体系里的位置,包括不平等问题。这些结构未必跟国家对抗,或成为精英牟利载体,而有可能聚焦于诸多现实难题。这种自我表述/再现还能增加少数民族对中国治理的参与。整合包容( Integrating) 而不是同化少数民族,将能在减少分裂主义的同时,通过让少数民族专注于找出解决自身与汉族之间经济和社会差距的办法来提高全国人权水平。

我们首先考察取材于印度的假定模型: 这个国家经常被拿来跟中国对比,但很少被当成学习样板,但他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跟中国确实接近。然后我们再来讲想象中的美国模型: 人口比中国少很多,但确实是个更发达也更多民族的国家,它避免给少数民族集体权利的做法令中国的自由派艳羡不已。审视比较研究结果,我们将发现“第二代民族政策”主张者引述的美国和印度经验数据不确: 这两个国家的少数民族地位比中国更糟糕。美国少数民族跟多数人的差距缘于歧视。印度少数民族跟多数人的差距缘于资源掠夺。中国少数民族的差距则主要是地域作用使然。测查结果还将显示: 印度和美国的少数群体国民认同水准并不比中国少数民族更高,在某些方面还比中国低些。

中国民族政策尽管仍有缺陷,但如果因此就去效法美国或印度,那肯定是病笃乱投医。一旦出此下策,医术就比症候更能令人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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