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家以及逻辑史学家们大都认为逻辑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几何学的发展,二是论辩的盛行。也有人认为逻辑的产生与语言有关,但未详加说明。至于中国古代为何没有产生系统的西方逻辑,张东荪之前更是很少有人从语言学的角度与西方加以比较总结。精通中西语言的哲学家张东荪对这一问题特别关注,提出不同的语言结构产生不同的逻辑类型(张先生称之为“名学方式”)。亚里士多德逻辑(张先生称之为“同一律名学”)的产生基于西方的语言结构。而与西方语言结构大不相同的中国古代语言,只能产生与亚氏逻辑完全不同的逻辑类型(张先生称之为“相关律名学”)。
(一)
一、西方语言主谓分明,中国古代语言主谓界限不清,这影响着中、西方逻辑的形成
中国以前是不研究语法的。自十九世纪末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开始,才比照西方的语法结构来分析句子的主谓结构。张东荪对此比喻为“使中国文法亦穿了一套西服”,这样“必会埋没中国文字的特性”,因为中西语言各有其特点。
张先生认为中国语言构造的特别之处是,“在中国的言语构造上主语(subject)与谓语(predicate)的分别极不分明,换言之,即可以说好像就没有这个分别。”[1](P334)借用英语、拉丁语和希腊语的例子,张先生对中西语言结构在这点的不同进行了说明。在此我们仅举英文为例。
“Albert’S mother gives him cakes.”
学过英文的人一看便知哪是主语,而中国语言结构中的主谓则没有显著的分别。如:“学而时习之”,此句中的“学”可做动词,也可作名词,所以,“学”在这句中是否为主语的格式绝不显明。
另外,中国语句中的主语常常省略。如:“不亦悦乎?”这个句子没有主语。英语的主语一般是不省略的。如上面的“不亦悦乎?”,若用英文翻译,则必为下列句式:It is……that.其中it做形式主语,不能省略。英语的句子成分主、谓、宾等成分齐全,主、谓显明,而古汉语则恰恰相反。
西方语言这种“主谓分明且句子主谓结构完整”的特点对亚氏逻辑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张东荪讲道:“凡成为一句言语必定有个主体又有个云谓。只有主体而无云谓,则不成为‘言’。只有云谓而无主体则不明‘所言’。所以一个成为言的句子必须有主体与云谓。亚里斯多德的这个主体实在是根据西方人(狭义言之,即希腊)的文法。然而这样的文法却代表西方人的‘心思’(mentality)。亚里斯多德把这样的西方人思想习惯加以整理作为系统的说明,遂成‘亚里斯多德的名学’(Aristoteliam Logic)”。[1](P339)
与此相反,中国古代语言主谓既不分明,主语等又常常省略,按张先生的用语,一个句子可以没有“主体”,也可以没有“云谓”,这样的文法不代表西方人的‘心思’,因而不会整理成系统的西方逻辑。
二、中国古代语言中没有和“to be”相当的字,难以形成命题
性质命题均是由系词“是”和“不是”联结主谓项而成的。可以说系词“是”在性质命题中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它的联结,便构不成性质命题。
张东荪看到了系词“是”在逻辑中的重要意义。“所谓正式辞句当然是依靠主体与云谓,而就中所谓‘缀辞’(copula)亦属重要地位。没有缀词便不能表示云谓。”“如果没有‘基本辞句,(typical proposition),则全套名学的推演必发生困难。”[1](P346)但张先生认为在中国古汉语中,没有和英文“to be”相当的字。“我发见中国除了口语的‘是’字以外,文言上却很少有与英文to be相当的字。”平时人们大都认为“者也”、“为”、“是”和to be是相当的。张东荪拿这三个字和英文的to be进行了比较。首先是“者也”。例如,“仁者人也”、“义者宜也”。张先生认为“……者……也”这个式子不表示“相等”,不能把它当作is看待,它不是正式的缀词。在古汉语当中,者、也最初都是音,“者”是代表顿着的音,即所谓“逗”,“也”是长音,者、也都纯粹是语助。这是古汉语最特别的地方之一。语助是为了调节音调之用,而于文法无大关系。“仁者人也,义者宜也”就是说“仁人义宜”,就算加上“者也”也不能变为名学上的辞句。
张先生从“者也”的最初意义出发,去理解“者……也”句式,使人明了了“仁者人也”,“义者宜也”一类句式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仁是人”“义是宜”。而且,张先生明确指出古代汉语中没有系词。这一点被我国语法学家所证实。尽管有不少“……者……也”句式不可理解为“……是……”,但也有很多这种古汉语的句式是可以这样理解的,如“彼吾君者,天子也。”;“南冥者,天池也。”由此看来,张先生的观点未免偏颇。再者,张先生对“是”的理解不是全面的。他认为由“是”联结的主、谓项应是同一关系。其实,“是”所联结的主、谓项可以有多种关系,除了“等于”关系,还可以是“属于”“包含于”关系。其次,在现代汉语中,我们把“是”看成与英文“to be”相当的字。但是在古代汉语当中,“是”字的意义和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意义大相径庭,人们常常误解其原义。“在先秦时代,有些‘是’字容易被人误解为系词,实际上是指示代词作判断句的主语或谓语。”[2](P221)如:“是吾师也。”,“是”在其中做主语。“汤之问棘也是已。”,“是”在其中做谓语。“是”均为指示代词。
张东荪考察了“是”在古汉语中的含义,指出古汉语中的“是”不同于英文的“to be”。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他指出这当中的“是”字不是系动词,而是指示代词“此”字。
同样,张东荪认为“为”字虽然较接近缀词,但与英文的“to be”不同。如“克已复礼为仁”;“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张东荪以为,这些“为”字都兼有“成”的意思。若找一个英文字来对比,可以说都含有“become”的意义,因而可以说和“is”不同。若再进一步考虑,则“为”字等于“become”和“is”两者,或者说介于这两个字之间。另外,张东荪还进一步考察了is的意义,以说明和“为”字的不同。英文的“is”有“存在”的意义(to exist),因而英文的being一转即为existence。但中文的“为”却没有“存在”或“有”的意思。
除语法学家,一般人很少详细考证、研究“者也”、“是”、“为”等在古汉语中的用法。张东荪正是通过细致地分析古汉语中的这些“小词”,发现了它们和英文“to be”的差别,并借此从发生学的角度说明逻辑中的性质命题在中国古代无法建立。“总之,中国言语构造上有时可以没有动词,而所有动词又没有可做正式缀词的,以致正式的名学辞句无法显明成立。因为照亚里斯多德的传统名学讲,缀词是必要的。”[1](P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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