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火箭炮可一次性发射多枚火箭弹对目标进行突然袭击。作为一种面压制武器,给人的印象是精度较差;而作为弥补身管火炮与地地战术导弹之间火力空白的武器,多管火箭炮射程不过20千米~70 千米。但中国军工企业、集团在国际国内各种防务展上推出的多管火箭炮似乎正在逐渐颠覆人们对多管火箭炮的传统思维,其远射程与高精度非常引人注目。不过,客观地看,这些以军贸为目的的远射程、高精度多管火箭炮出口成绩并不理想。而欲改变这种状况,中国在多管火箭炮发展方面,坚持“三个折衷”十分必要。
一是射程与火力利用能力的折衷。中国多管火箭炮系统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射程区间跨度大,达到7 千米~280千米,若非囿于《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中国多管火箭炮的射程甚至还可以再进行大幅度的提升。有媒体报道,WS-2D多用途火箭炮最大射程为480千米。射程远,火力覆盖范围大,自然可对敌实施远距离、非接触式的高效火力压制。但也应该看到,火箭炮突击的目的是为进攻部队提供直接火力支援,而作为多管火箭炮潜在客户的第三世界中小国家,其军队有否利用这种远距离、非接触式火力突击效果的能力,则无疑也是多管火箭炮能否吸引特定客户的关键因素之一。换言之,多管火箭炮的射程并非越远越好,与火力利用能力有效匹配才最好。
二是精度与成本的折衷。精度高,可对敌实施精确的点杀伤,达到既有效毁伤目标又降低附带损伤的效果,自然是多管火箭炮应追求的性能指标;但另一方面,要提高火箭弹的精度,难免采用高精度惯性器件,加装GPS,采用电视、红外、激光等先进技术作弹道修正。实际上,为300 毫米以上口径火箭弹实施毫米波雷达制导,在技术上都是可行的。然而与之相伴的则是成本的大幅度增加,以及由此带来的火力突击效费比不高和特定客户经济承受力不足等负面效应。物美价不廉,一般的国家难免买不起也用不起。
三是单一作战能力与体系、系统对抗的折衷。现代信息战争是体系对抗、系统对抗,任一武器平台在发挥独特作用的同时,离不开作战体系、系统的支撑与支持。多管火箭炮射程远、精度高,无疑有利于增强作战体系、系统的整体作战能力。但完成特定任务,采用多管火箭炮未必是作战体系、系统的最优决策及最佳方案选择。进一步地,作战体系、系统对多管火箭炮战术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可能更高,但也有可能不那么高;同样,在某一作战体系、系统中,多管火箭炮难免出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窘境,故而亦需要在功能定位、任务定位上有所选择,搞好折衷。
文/汤克成 《兵器知识》2015年第6期 卷首语 《多管火箭炮发展应坚持“三个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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