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次有人主张推出“郑和主义”概念,作为对国外舆论以“门罗主义”评价我国周边外交政策的抵消和反驳。这正是对郑和下西洋事迹非客观认识的结果。在对外交往中大力宣扬郑和,并希图以此表明中国和平发展意图与和平外交政策,恐难为外界认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从丰富的历史资源中汲取灵感、构筑中外交往与合作的共同心理基础,是中国外交的传统和特色。近年来中国高层在对外交往中,尤其是在与邻近国家的交往中最常援引的历史事例是丝绸之路和郑和下西洋。“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借用古代连通中外的陆海丝绸之路概念,可以说是典型体现。同时,在有关我国外交活动的新闻报道中,常见援引郑和下西洋事迹作为中国与他国和平友谊象征的事例。但是,本文要指出的是,与丝绸之路形成鲜明对比,郑和下西洋虽堪称中国航海史上的壮举,也体现了中国历史上一个时代(尽管是一个短暂的时代)的辉煌与气魄,但其在行为性质、时代背景、出使目的、客观效果和历史影响等方面颇多负面资产,而学界、媒体和相关机构对这一事件的评价和宣传却有脱离时代背景、罔顾历史事实而过度美化拔高的现象,致使人们对郑和下西洋行为无法形成客观准确的认识。近来在外交界及国际问题学界举办的外交与国际形势高端研讨会上,不止一次有人主张推出“郑和主义”概念,作为对国外舆论以“门罗主义”评价我国周边外交政策的抵消和反驳。这正是对郑和下西洋事迹非客观认识的结果。在对外交往中大力宣扬郑和,并希图以此表明中国和平发展意图与和平外交政策,恐难为外界认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必须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考察
指出郑和事迹中的负面因素,并非对郑和远航历史功绩和意义的否定。对郑和远航,如同对任何历史事件一样,必须将其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来考察。郑和忠实、出色并创造性地执行了明成祖的海外政策。明成祖的对外政策总体上是对明太祖政策的继承,但又有所发展和变通,这是为了因应明代政治经济以及海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也有明成祖强烈的个人因素和色彩。郑和下西洋正如整个明初对外政策一样,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明王朝的利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长远的历史眼光和更广阔的世界视角来看,明初对外政策对有明一代国家利益所起作用却并不是积极的,更因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而对中华民族长远利益有严重损害。今人不能要求古人超越历史,同时也不能对古人的行为做出超越历史的评价。
郑和下西洋的确堪称中华航海史以至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郑和也堪称中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之一。以现有史料来看,作为航海家,尽管郑和是沿着由中国、古罗马、阿拉伯、波斯、印度和东南亚等地航海家千百年来已经开拓并且成熟的航线航行,所到之处基本未超过元代华商活动的区域,但其在28年间率领规模庞大的国家船队,领国家使命七次涉洋远航,并在多方面领先于欧洲的“地理大发现”,其行为足以彪炳史册;作为外交家,他出色完成了明成祖所托付的外交使命;作为军事家,他在出使过程中所指挥的几次作战行动堪称完美。在我国东南沿海以及东南亚一些郑和故地及所到地区,民间以寺庙墓葬、遗迹遗物、戏剧评话、小说演义等载体,一度对郑和保留着相当的记忆与崇敬。
1980年代以来,由于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学术繁荣、对中国历史的重新认识和民族自豪感的重新勃兴、中外学术交往的空前扩大,中外郑和研究均趋兴盛并形成彼此交流,而尤以2005年郑和首航600周年纪念为契机,中外郑和研究出现新的高潮。该年7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大会。其后,学界、媒体、政界和外交界始终保持着对郑和的关注。
本文不是对郑和远航的总体评价,也不是对郑和研究的总体评价,只是希望对于在外事外宣中援引郑和事迹的行为做一些冷静思考。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无新的史料,且几乎所有观点皆曾被其他学者论述,所用资料亦全部出自其他学者的汇编或著述,包括其观点不为笔者认同的学者的著述。使用不同史料,固然可以得出不同结论;对于相同史料,揆诸更广阔的历史背景并基于不同的历史认知,亦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并得出不同的结论。
华夷秩序:郑和远航活动的背景
郑和下西洋举动发生在中国古代历史的后期。它体现的与其说是开拓进取精神,毋宁说是保守封闭心态。
诚如学者所言,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最能关系到整个世界秩序的思想就是“大一统”。这一思想体系不仅影响着中国国内的政治制度,也对中国的对外关系影响深远。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切“对外”关系也都是内政,没有“国家间”外交的观念,也没有与中国平行的多元的国家观念。在人们的认识中,华夏居于“天下”的中心,周边各族则被认为处于教化之外,被冠以夷狄蛮戎等称呼,并且推而广之,更加遥远的外部世界,也被归于番夷之列,尽管其中有些国家也具有“有类中国”的高度文明。从华夏到诸夷,形成一种由中心向边缘渐次扩展的格局。中心和边缘的范围是不断变动的。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渐次接触到更多、更远的边缘地带民族,中央王朝直接统治区域也在渐次扩大,原先的边缘地区被纳入版图,成为“中心”的一部分,这也就是“以夏变夷”的过程;而更远处的民族则又成为新的边缘地带。“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左传•昭公七年》),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华夏本土与周边世界共同构成所谓“天下”。“天子”拥有统治天下的权利,“君天下曰天子”(《礼记•曲礼》)。但“天下”是内外有别、远近不同的,夷夏之间有严格的尊卑之分,形成今人所谓“华夷秩序”。“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属内以制夷狄,夷狄属外以奉中国”(朱元璋《奉天北伐讨元檄文》)。在对中原本土建立直接的行政统治的同时,中央王朝与周边民族或国家逐渐形成后世所谓的朝贡关系,“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汉武帝《泰山石刻文》)。
转载请注明:北纬40° » 郑和下西洋负面资产多 对外交往不宜大力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