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体系或华夷秩序,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古代东亚国际关系的基本框架,这一论断已为中外学术界普遍接受。正如论者所说,华夷秩序是古代世界各种国际关系格局中最完整的一个,包括近代以来资本主义国际关系体系在内,没有其他一个体系有如这个秩序那样源远流长、一以贯之。这一体系肇始于商周,成型于两汉,魏晋时期继续发展,至唐代初期和中期达到第一个顶峰。但是经过唐代中期安史之乱,后期藩镇割据,五代十国的动荡,宋辽、宋夏、宋金对峙与战争,中央王朝权威削弱、威望下降、版图萎缩,“天下共主”和“天可汗”地位不再,反而被迫向外敌纳贡。尽管南宋时期在北部强敌压境的情势下面向南方海上的华夷秩序依然获得发展,但金人入侵使宋朝失去半壁江山,随即蒙古入侵更导致南宋彻底亡国的现实,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传统意识遭到颠覆。元朝的建立更使以往的宗藩体制宣告崩溃,元帝国依靠武力建立了特殊的“蒙元秩序”,先后多次侵伐高丽、日本、安南、占城、真腊、缅甸、暹国和爪哇等,这已严重破坏了朝贡传统。
因此明朝建立后在对内重建汉族统治的同时,对外力图恢复天朝威望,重建朝贡体制,再建中央王朝的天下宗主地位。
在朱元璋刚刚“定有天下”的洪武元年(1368年),即遣使四出,诏告邻国。其对众多邻国国王的诏书,一览无遗地表明了他重建蕃贡体制的急切愿望(见《明太祖实录》相关记载)。而如其所愿,明朝建立后的几年间,即先后与安南、高丽、占城、爪哇、琉球、日本、渤泥等17国建立了朝贡贸易关系,一时间形成“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一》)的“万邦来朝”局面。如朱元璋自己所说,“洪武初,海外诸番与中国来往,使臣不绝,商贾便之……凡三十国”(《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
但是,正如学者指出,明王朝的海外活动完全是着眼于国内政治的。明朝初建,必须肃清陆上海上各种反明势力,对民间与海外交往相当戒惧。史载“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明史•列传第九十三》)。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明太祖实录•卷七十》),此即明代海禁政策之始。其后又多次“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禁民间用番香番货”,等等。在朝廷看来,海外贸易与人民出海,远离官府监督,有里通外国之嫌。唯有全面禁海,并极力减少朝贡贸易,才能杜绝隐患。
因此,一方面重建“万邦来朝”的朝贡体制,一方面严禁民间海外贸易,是明初海外政策的两个方面,互为表里。此种畸形状况,加上胡惟庸案等的影响,洪武晚期即呈“使臣商旅阻绝”“客旅不通”(《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局面。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1402年)明成祖朱棣继位,次年改元永乐。郑和下西洋即主要发生在永乐年间。成祖以篡逆继位,更须以“万邦来朝”盛况彰显其帝位的合法性,继位之初即“遣官往赐”诸国番王,并反复告诫礼部大臣:“今四海一家,正当广示无外,诸国有输诚来贡者,听,尔其谕之,使明知朕意”(《明成祖实录•卷十二上》),其殷殷期望之情非常明显。同时,明成祖改变了明太祖时期的全面海禁政策,招徕番商入华贸易。“远人来归者,悉扶绥之,俾各遂所欲。……自今诸番国人愿入中国者,听”(《明成祖实录•卷二十三》),并为此恢复了洪武年间停止的市舶贸易。
但另一方面,明成祖继续严厉打击民间海上贸易。他继位伊始即下诏“沿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番下,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以遵洪武事例禁治”(《明成祖实录•卷十上》),并且更加严厉地打击海上私商贸易和中国海上游民。他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有学者指出,禁止民间建造出洋海舶和将现有海舶改为不能出远洋的平头船,是对中国海商的致命打击,宋元以来凭借中国帆船纵横东亚、印度洋水域的中国海商从此被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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