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郑和下西洋负面资产多 对外交往不宜大力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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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交往还是“示中国富强”?

如前所述,华夷秩序或者朝贡体系从一开始就不是平等的。而明王朝是经历异族压迫已久的汉族人重新建立的政权,其对外国的不平等观念似乎表现得比历史上的任何汉族王朝、也比其后由少数民族所建的清王朝都更加强烈。从太祖和成祖相继即位后立即诏示外国朝贡的表现,其诏书和言谈中的自我认知,以及对“诸番”“外夷”的认知和评价,都可以看得非常明显。如洪武三十年(1397年)谕礼部咨暹罗国王:“自有天地以来,即有君臣上下之分,且有中国四夷之礼,自古皆然。”(《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永乐元年(1403年)成祖谓礼部臣曰“帝王居中,抚驭万国,当如天地之大,无不覆载。”(《明成祖实录•卷二十三》)宣德三年(1428年)明宣宗御制《驭夷篇》则称:“四夷非可以中国概论……夷狄非有诗书之教、礼义之习,好则人,怒则兽,其气习素然……然非我族类,故其心叛服不常。”(《明宣宗实录•卷三十八》)明太祖以“天下主”的身份诏谕彼此纷争的安南和占城国王,要其“宜听朕言,各遵其道”(《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七》)。成祖以更加严厉的口气敕安南国王:“朕君临万方,体天为治……夫两国之地,传之先世而主于天子,何得恃强逾越?”(《明成祖实录•卷二十一》)其后的清王朝是以从前的“蛮夷”身份入主中原所建立的,其所持有的对于异族的态度显然比明朝更为大度和宽容。

在此种自我认知与对他国认知之下,明朝对他国不可能有平等对待的意识。明朝诸帝写给诸国国王的玺书诏谕等,大都和缓委婉、礼数周全;对拒绝服从明朝的国家,希望其“省愆从善”,并不“恭行天罚”;对待使臣番商等来华人等,或予以优容、赏赐丰富;对其违反明朝禁令者,或宽大有加;甚至对俘献京师的锡兰山国王,亦不加治罪,赦放归国。如此种种,综合分析起来,给人的印象并非是“从睦邻友好的愿望出发”或“有利于友好关系的发展”,而是出于“天朝上国”对远番蛮夷居高临下的优越心态。例如,由于胡惟庸事件的影响,洪武十三年三佛齐“生异心”“失君臣之礼”,然而明朝只是表示虽然“遣一偏将将十万之师,恭行天罚,易如覆手”,但“我圣天子一以仁义待诸蕃”,只“令以大义告谕三佛齐,诚能省愆从善,则礼待如初”(固然这也是因为明朝对远夷力所不及。洪武十年爪哇杀中国使臣,明朝“亦不能问罪”。《明史》卷三二四)永乐十年郑和擒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归,“时群臣皆请诛亚烈苦奈儿,上曰:蛮夷禽兽尔,不足深诛。至是赦之,亦遣归”(《明成祖实录•卷八十四》)。

明成祖派遣郑和出使西洋,目的就是“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显示帝国王权的威力,以确保南洋海道畅通,重新确立海外册封制度,恢复明朝初建时诸蕃朝贡的盛况,满足其“君主天下”“御临万方”的虚荣心。因此,宝船所到之处,先是宣读大明皇帝诏书,然后大行赏赐,“以次遍历诸番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宣宗继位五年后再使郑和出洋,也是因为“践阼岁久,而诸番国远者犹未朝贡”(以上皆见《明史•郑和传》)。所谓“天书到处多欢声,蛮魁酋长争相迎。南金异宝远驰贡,怀恩慕义摅忠诚”(马欢《纪行诗》),与其说是“洋溢着中外人民友好情谊”“衷心感谢郑和使团为他们创造了国际间和平环境”,毋宁说是暴露了天朝上国使臣的居高临下和自我陶醉。不论是朝廷、使臣还是马欢这样的随行人员,在世界观上都受到中国传统的华夷观的支配,怀抱的都是强烈的“华夏中心论”意识。

“耀兵异域”:武装下的和平交流

朝贡体系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不平等的体系,邻国接受这一体系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或是“慕义向化”即为中国在物质、思想、制度、文化等方面的文明成就所吸引,或是“服天子威德”即为中国强大的军事力量以及建立在这种力量之上的招抚政策所震慑和感召,这是它们在与中国实力悬殊情况下的无奈选择。事实上,总有一些国家不断试图冲击这种关系,以谋求在与宗主国中国交往过程中的利益最大化。安南(越南北部)早在秦汉时期即已正式进入中国版图,但在公元10世纪即内地陷于五代十国纷乱时脱离中国而独立,此后成为东亚朝贡体系中的重要成员,但其不时对这一体系提出挑战。明洪武后期和永乐初年,安南多次侵扰和蚕食明朝广西云南等边界,随后其国内发生篡逆,篡逆者公然袭击行使宗主国权力、护送前朝王孙回国的明朝军队,致使明成祖于永乐四年(1406年)出动大军对之征讨。而获胜的明朝重建对安南统治的企图则终因安南的激烈抵抗而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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