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日成之所以同意中国撤军,主要还是他不希望志愿军继续留在朝鲜境内,以免对其个人地位造成直接威胁。[22]1956年9月中共和苏共派人来平壤,迫使金日成重新召开中央全会改变此前决议的经历,很可能依然让他心有余悸。但他又不便于或者可能不敢向中国主动提出撤军要求。此前朝鲜外务相南日就此向苏联试探时就曾遭到反对。1957年6月4日,苏联驻朝鲜大使普扎诺夫(А. М. Пузанов)会见南日时,询问朝鲜外务省对于即将到来的第12届联大有何提议?南日回答说没有新的提议,然后又支支吾吾地说,或许只是提出单方面撤军的问题(普扎诺夫认为南日的意思是指中国人民志愿军从朝鲜撤离)。普扎诺夫随即表示这一提议是不正确的。理由是:目前朝鲜南北双方军力基本持平。中国撤军后,形势将立即对朝鲜变得不利。为了维持平衡,朝鲜需要征集大量人员参军并增加军费。而朝鲜的经济状况却不允许这样做。最后,南日解释说,他所说的撤军是将部队部署在中朝边界以便有事时可以迅速支援(朝鲜),而且这只是他临时提出的想法,并未在任何地方与别人讨论过。后来普扎诺夫在给苏联外交部的报告中由此推测朝鲜同志希望中国军队撤出朝鲜,驻扎在鸭绿江边中国一侧。[23]
苏联尚且表示反对,如果直接向中国提议撤军,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出乎金日成意料的是,毛泽东居然主动提议撤军,而且保证不再干涉朝鲜内部事务,并承诺中国军队将一如既往地援助朝鲜人民。金日成不用再担心志愿军的存在威胁到自身地位,又无需害怕万一战争再起失去援手,这时候当然乐于接受毛泽东的提议。
金日成先后提出两套撤军方案
从莫斯科回国后,金日成先于11月30日致信周恩来总理,邀请中国政府代表团访朝。12月11日,周恩来复信金日成,接受了邀请。[24]随后,金日成又于12月16日和25日两次致信毛泽东,就撤军方式先后提出两套方案。长期以来,官方编纂的有关抗美援朝的战史,对这两套方案存在误读。而且以讹传讹,连近年发表的学术论文,都承袭了这种错误。[25]这种误读,模糊了这两套方案差别的实质,从而容易导致对于其所反映的中朝之间微妙关系的理解产生偏差。
(一) 对金日成所提两套方案的误读
据中国官方战史,这两套方案分别是:一、由朝鲜政府发表声明,提出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的主张,中国政府积极响应;二、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写信给联合国,要苏联在联合国提出主张,以推动联合国采取行动。二者的差别似乎是由朝鲜政府发表声明,还是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给联合国写信。可是,只要对照1958年1月8日周恩来与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的谈话内容以及毛泽东1月24日给金日成的回信,就会发现并非如此。[26]实际上,金日成先后提出的两套方案的差别在于,到底是由朝鲜主动要求中国和联合国撤兵,还是由中国占据主动地位提议双方撤兵。前者有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朝鲜独立自主的形象,但却可能令中国对朝鲜提出这一方案的意图产生猜疑,而且可能引发国际社会议论中国军队在朝鲜不受欢迎;后者沿袭一直以来有关朝鲜问题的解决由中国主导的做法,但却有损朝鲜政府的形象,会给国际社会留下朝鲜是中国的应声虫的印象。
(二)金日成提出的第一套方案
从莫斯科回国后,金日成即迫不及待地为中国军队撤离朝鲜作准备。12月4日,朝鲜劳动党中央主席团审议了金日成关于党政代表团莫斯科之行的报告。报告中提到外国军队要撤出朝鲜,要和平统一国家。主席团成员对报告没有提出什么实质性的意见,最后决定报告于12月6日见报。在4日的主席团会议上,金日成还提议:“毛泽东关于撤回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建议可大张旗鼓地用来向美国施压,逼他们从南朝鲜撤军。所以,如果中国朋友同意的话,那么我们应该致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要求将人民志愿军撤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并致信联合国要求把美国军队撤出南朝鲜。”[27]这一提议即12月16日金日成在给毛泽东的信中提出的第一套方案的雏形。
1957年12月17日,金日成约见中国驻朝鲜大使乔晓光,请他转交12月16日致毛泽东的信。约见时金日成说,对于毛泽东在莫斯科提议的撤军问题,劳动党中央政治局经过两次讨论,决定“同意志愿军撤退到鸭绿江北,这样在政治上可以取得主动,有可能逼美军撤退,对南、北朝鲜人民都将有良好的影响,倘若有事,志愿军亦可随时出动。”在给毛泽东的信中,金日成还表示:“关于在莫市和您所谈情形,我党常务委员会一致感到满意,并认为此次会谈必使今后朝中两党之间之团结友谊愈臻巩固。”对撤军的具体步骤与措施,信中提出:“首先,由我国最高人民会议向联合国致信,提议联合国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同时由朝鲜撤退。其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同意上述提议,并宣布在1958年底以前撤完。其次,周总理来访我国,由朝中双方发表共同公报时应包括这一问题。”[28]
在当天向苏联驻朝鲜大使普扎诺夫通报时,金日成说明了提出这些步骤和措施的理由:1948年“我们致函苏联政府要求撤出苏军,同时致函美国政府撤出美军。苏联政府立即同意,并于1948年将军队撤离北朝鲜,美国的撤军拖延到1949年中期。朝鲜和世界舆论在苏联一边。我们认为现在也是这样,中国朋友接受我们的建议后,南朝鲜人民和全世界舆论都将给美国以强大的压力,坚决要求美军撤出南朝鲜。”[29]看起来,基于历史经验,金日成对于信中所提措施的可行性是比较自信的。这一次,普扎诺夫并未就撤军问题提出异议,这表明和半年前相比,苏联大使的态度已由反对变为默许。
1956年11月,朝鲜曾经提议请联合国召集有关国家会议协助解决朝鲜问题。尽管立即遭到中国的质疑,朝鲜方面仍辩称这一提议“会对朝鲜有利”,因为这是展现朝鲜“和平意愿的机会”。[30]此时金日成设想的撤军方案再次涉及联合国,恐怕还有希望借此机会提升朝鲜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意图。可是,仅仅一周多以后,他却再次致信毛泽东,提出另一套方案。
(三)金日成为何又提出一套方案?
12月25日,金日成给毛泽东的信中提出的方案是:由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提议双方撤兵,朝鲜政府声明同意和支持。[31]和第一套方案相比,朝鲜方面由主动要求变为附议支持,中国则由被动响应变为主导倡议。而且,也回避了与联合国的直接接触。金日成为何提出第二套方案,目前尚无直接材料可以说明。根据两套方案的不同和笔者对于这一时期中朝之间微妙关系的理解,似可作如下推断:第一套方案提出后,金日成未得到中方的即时回复,不免担心中方可能不同意这套方案。因为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要求中国政府撤军,可能引发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志愿军是“侵略军”、“占领军”的鼓噪,从而使得中国政府难堪,在政治上陷于不利地位。[32]再者,1956年11月,朝鲜曾因提议请联合国帮助解决朝鲜统一等问题而遭到中方的质疑和反对,甚至引发毛泽东对金日成的严重猜疑。[33] 金日成对此很可能依然印象深刻。因而,当没有收到对第一套方案的答复后,金日成很快又提出与第一套方案截然不同的备选方案也在情理之中。
中国对朝方方案的取舍和修订
1956年波匈事件后,毛泽东对朝鲜极为担忧。与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谈及朝鲜问题时,他甚至担心朝鲜“发展成为匈牙利似的事件”,“金日成可能会变成纳吉”。[34]1957年参加完莫斯科会议回国后,他这些忧虑几乎完全消除了。12月14日在杭州会见缅甸客人,谈到中国周边环境时,毛泽东说:“我们对我国的西南部很放心,对北边也很放心,因为有苏联、朝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现在我们不放心的是东部,美国利用这些地方搞我们的鬼。”[35]后来在一次讲话中,毛泽东称赞金日成在《莫斯科宣言》上签了字,是反帝国主义的,是坚持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毛泽东还说,1956年中国和苏联派人去朝鲜解决人家的内部问题,用意是好的,但结果不好,方式不对。[36]
毛泽东对朝鲜局势不再担忧,反而对金日成赞誉有加,又因中国曾经的干涉而感到歉疚,这种情况下,中国对于撤军方式的选择自然会向有利于双方友好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倾斜。当然,在具体细节的拟订上,中国也有自身利益的考虑和侧重,尤其是在涉及联合国的问题上。毕竟,中国曾因入朝参战而被联合国决议谴责为“侵略者”。如果因为撤军问题再授人以柄必然非中国所愿。
(一)中国决定采纳第一套方案并加以修订
毛泽东从莫斯科回国后,中国也开始为志愿军撤出朝鲜做准备。1957年11月28日,时任中国外交部第一副部长的张闻天赴毛泽东处开会谈朝鲜问题。收到金日成第一封信后,12月24日,张闻天主持外交部党组会议,讨论从朝鲜撤退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方案等问题。[37]次日,金日成再次致信毛泽东,提出撤军的第二套方案。随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书记处对志愿军撤军问题进行了商议。根据讨论情况,张闻天拟出了《关于从朝鲜撤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方案》稿。12月30日,周恩来审阅方案稿后,批送刘少奇、朱德、邓小平、彭德怀并转送毛泽东核阅。次日,毛泽东批示同意。[38]从方案稿来看,中国基本采纳了金日成所提第一套方案,即由朝鲜提出联合国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同时从朝鲜半岛撤出的建议,然后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支持朝鲜的主张,并正式表示准备就中国志愿军撤军问题与朝鲜政府协商,同时要求联合国方面有关政府也采取同样步骤。此外,方案稿对于撤军的具体步骤进行了修订和细化。取第一套方案而舍第二套方案,表明中国对于朝鲜主体地位的尊重,而具体细节的修订则体现了中国出于自身利益的某些考虑。
(二)中国对第一套方案的修订及其深意
中国对于金日成所提第一套方案的最大修改是避免朝鲜与联合国的直接接触,以及在联合国范围内讨论撤军问题的可能性。金日成原先提出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分别写信给中国政府和联合国,要求中国军队和联合国军撤军。中国则建议改由朝鲜政府发表公开声明提出建议。理由是:写信给联合国“就是把整个联合国作为同我们敌对的一方,而实际上派出侵略军队组成联合国军的只是少数联合国的成员国。”[39]这一修订主要是从中方利益的角度考虑的。对于朝鲜而言,则失去了一次在联合国这一舞台展示其和平姿态,从而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机会。尽管即便朝鲜致函联合国,最终极有可能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只要求中国志愿军撤军的决议。
中国所拟订的方案规定了由朝鲜南北双方对等协商筹备全朝鲜自由选举、外国军队撤军后在中立国监督下举行自由选举等原则。这些原则是自1954年日内瓦会议以来中国所坚持的基本主张。通过重申这些主张,中国能够确保志愿军撤出后朝鲜不会在联合国主导下被韩国所合并。由于韩国人口几乎是朝鲜人口的两倍,如果遵照按人口比例进行自由选举的原则,则显然对朝鲜不利。因而中国在方案中规定了不可能被韩国和联合国军方面所接受的“对等协商”和“在中立国监督下举行自由选举”的原则。在当时的形势和条件下,其实际效果则是朝鲜半岛分裂对峙的局面在短期内无法改变。
方案稿对撤军行动的具体步骤也提出了建议:先由朝鲜政府发表公开声明提出主张,接着中国政府响应和支持,随后苏联政府也表示支持并建议召开有关国家会议,然后中国政府代表团访朝发表联合公报宣布撤军。表面上看,这些步骤体现了朝鲜方面的自主性,中国只是附议和配合。实质上,整个撤军行动都是按中国设定的步骤进行,朝方甚至包括苏联只是响应和配合。
方案稿还提出了分批定期撤军的时间表和具体办法:全部志愿军分三批撤回。1958年3-4月撤回第一批,其余三分之二全放在第二线,由朝鲜人民军接防第一线。1958年7-9月撤回第二批。1958年底撤完最后的三分之一。关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中国也提出了具体对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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