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民国会如何创立,其领导人又将如何对待边疆民族,这些问题在其与蒙古人的关系中最容易得到验证,因为“蒙古问题”是民国初年最常讨论的焦点问题。对于蒙古人(就像对所有其他民族一样),民国最初承诺给予自由和平等对待。1912年,民国政府向东北的一个蒙古地区派遣了一个代表,解释何谓共和国以及领导共和国的总统的含义。根据一份极为简单的白话汉语记录(也许是这种语言适用于“愚蒙”),这个代表说总统因其才、德而被民众选举产生。再则根据种族平等的原则,如果蒙古人中有合乎资格之人,他也可以成为总统。问题在于蒙古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人物是蒙古王公,他们非常现实地认识到,蒙古人是难以被推选为总统的。同时,这种平等也威胁到了他们通过特权取得的土地以及他们从清朝政府那里获得的收入。为了保护他们的自身利益,北京的一群蒙古王公和喇嘛组织了一个蒙古联合会,于1912年春天晋见了新总统袁世凯,要求保护蒙古王公的土地权,而且不改变他们从清朝那里获得的收入。总体上,袁世凯及其保守派倾向于保留蒙古王公的一些特权,这显然是为了将它们收拢在新共和国中。但是更为激进的国民党则普遍对此表示反对。清朝政府能够给予边疆族群精英们津贴和贵族特权,这与民国法律之下的公民平等相比,自然更具优势。所以民国政府试图通过承认这些王公在地方上的政治权威、授予他们官衔并在礼仪上对其加以尊重等来绕过这一问题。这是民国延续清朝帝国诸多制度中的一种。但对于新的共和政体而言,这一问题也经常成为一个争论的源头。对于那些可以看到中国报刊舆论的蒙古精英而言,民国承诺的公民平等并不具说服力。在多数有关蒙古问题的公论中,“愚蒙”之谓极为常见,已经成为一个习以为常的浑名。 新共和国的世俗现代主义者们公然敌视蒙古(以及西藏)那些很有势力的喇嘛,而边疆地区推选宗教领袖来管理其政府的事实只会证明革命者的观点,即这些地方过于沉浸在迷信之中,并不足备进行民族自决。
在所有有关中华民国都应包括哪些民族的讨论中,很少有文章能说明中国五“族”如何可以构成一个中华民国。“五族一家”的说法虽无休止地重复,但是没有人真正想去说明他们为什么构成了一家;也没有人能够阐明他们为什么构成了一个民族,更没有人阐明藏族和蒙古族对此是否满意。主导公共舆论的观点则更为务实并带有教导意义,其中最突出的有两个主题:(1)边疆的损失会导致内地分裂;(2)蒙、藏过于软弱落后,无力抵御外来控制,故应在中国的领导下实现同化和现代化。
在1911年春天(即革命还未爆发时),革命报纸《民立报》的一篇文章中,对第一种论点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
至于蒙回藏入我版图既久,同为中国之屏藩者也。蒙古失则黄河以北不能保全,回疆失则关中不能高枕,西藏失则西南各省不能安席。吾人而欲保守中国本部及东三省之土地,尤当以保守蒙回藏为先务。且蒙回藏之种族宗教风俗与我绝异。使非先与以国家之观念晓以种族之关系,一旦国中倾倒政府以建设新国,而蒙回藏之人或有叛离吾国而归顺外人者。
将边疆地区视为屏藩(或藩篱)的观念很普遍,与清朝的用法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地区被视为内地防范外来威胁的缓冲地带。 这种观念从根本上反映出,在新的共和国中,边疆民族的地位是次要的和辅助的:他们的作用是保护中国腹地。
无庸而言,这种态度否认了蒙、藏有资格组建自己民族的国家。世界现代史在讲述历史的大框架(metanarrative)中,往往视单一民族为建立国家的积极主体(active subject),叙述了民族构建的历史以及民族意识在全球的兴起,并把民族国家看成是现代史上的主体。中国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很容易在这种叙事内来定位其祖国的历史。他们看到中国为了建立一个强大、繁荣和独立的国家,正在努力摆脱清朝的枷锁,获取新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抵御帝国主义的威胁。但是,他们似乎无法想象蒙、藏民族也可能想经历类似同样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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