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多元到一体
梁启超率先以“中华民族”一词指涉近代中国境内各族群,梁与杨度等人更将“中华民族”设定成为一个包容且开放的体系。
梁启超“中华民族”理论的前提,是承认中国境内各历史-文化群体之间原本存在的差异和多元现象,但同时也乐见其一体化的趋势。换言之,梁启超的多元一体论有两个面向:其一,认定中华民族之下的各民族有天然的文化和历史关系,有潜力结合成为一个大民族;其二,承认这种关系之下仍存在诸多差异,尚不足以在现阶段铸一个无差别的大民族,但借由建立民族国家,如美利坚之例,则足以在未来成为无差别的大民族。
值得注意的是,立宪运动期间,留日满蒙旗人和满洲官员对梁启超、杨度等人消除满汉畛域主张的正面响应。旗人精英同样意识到满、汉乃至蒙古人之间内在的联系与一体性;有人更特别强调中国各民族,尤其是满、汉两族共同的命运、利益与责任,进而具体论证中国境内各民族融合为一体的必然性与现实可能:不仅满、汉,整个“中国之人民,皆同民族异种族之国民也”,“准之历史之实例,则为同一之民族;准之列强之大势,则受同一之迫害,以此二端,则已足系定其国民的关系矣”。在这样的认知下,留日旗人在不同场合里多次径称“我汉、满、蒙、回、藏四万万同胞”。
留日满蒙人士在“国民”观念的启示之下对于中国族群关系“从多元到一体”的体认,在现实中影响到民国建立前后的族群思想与族群政治。仅以清末论,立宪运动的族群论述事实上被晚清政府接纳,成为朝廷的官方族群政策。1912年2月12日,清室在逊位诏书中甚至表示“总期……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1940年代蒋介石论证“中华民族宗族论”的过程,与留日旗人关注中国各族群的历史渊源与共同命运的思考角度也极为相似。
当1920年代末期,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开始建构“中华民族同源论”之际,时任青年党宣传部长的常乃德继承梁启超承认差异的主张,在其著作《中华民族小史》中,明确主张中华民族多元起源论。
(二)同化主义
在清末革命派与立宪派针对中国民族问题的论辩中,双方都对原本的立场有所妥协。革命派最终放弃在情感上极端排满、在理念上追求建立西欧式单一民族国家的诉求,有条件地接纳了“中华民族”的观念。革命派所提的条件是,“中华民族”只能建立在以汉文化“同化”满、蒙、回、藏的基础上。这一条件为立宪派接受。妥协的结果,得以让革命派在清朝倾覆后,将“排满”解释为反对满清贵族与腐败政府,并以“融合”、“同化”为前提,接受立宪派“五族共和”的主张。
武昌事变后一个月,革命派中力倡排满的国粹派代表人物即转而主张“以汉族主治,同化满、蒙、回、藏,合五大民族而为一大国民”。1912年1月22日,中国同盟会总部在其公布的新《总章》中,开宗明义,宣示该会将“实行种族同化”。1912年8月,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在党的宣言中也表明将“励行种族同化”。
与此同时,包括革命党人在内的各政党、各地新政府纷纷成立团体,主张与推动民族同化。1912年3月,革命党领袖人物黄兴、刘揆一等发起成立“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后改称“中华民族大同会”)。满人恒钧等非汉人士也参加发起。梁启超的追随者吴贯因,复于1913年撰写《五族同化论》一文,逐一论析五族的混合性质,说明各族间血统等互相渗透的历史,进而主张五族的最终同化。
1912年至1914年间,各政治、社会团体的族群政策主张,不约而同地指向“民族同化”;在涉及各族群权利的议题上,也强调“化除畛域,保存地方权益”。有意以“地方”的概念规避或至少淡化该议题中的族群、文化色彩。
经过建构近代国族认同的“五四运动”,孙中山再度抛弃多元文化主义的“五族共和”论,明确宣示国民党版的“中华民族主义”,即致力于将中国各族群融合成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一个中华民族。孙以列强觊觎中国、非汉人无力自卫为由,强力主张“民族同化”,而他对“美利坚民族”的“熔炉”效应的向往,并不下于对美国共和制度的向往。
在革命党人、各党派团体与北京政府的共识之下,“民族同化”成为民初“五族共和”政策中重要的一面。民国建立后,中国各族群间的文化融合加速。这一现象不仅与近代交通、传播手段的进步和社会流动的增加有关,更是政府在有意引导教育内容的前提下推动边疆与非汉民族新式学校教育的结果。而民族同化的方向也得到立宪派和某些共产主义者的正面评价。
然而,1920年代前期国民党版的中华民族国族建构与国家统一目标,同时受到共产国际与奉行共产国际路线的中国共产党的质疑和挑战。在中国国内民族问题上,苏联期待国民党在“联俄、容共”政策之下,接纳苏联式的“民族自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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