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国海的紧张局势持续发酵,涉及争端的各方政府正焦虑等待着菲律宾诉中国仲裁案做出可能影响深远的决定;与此同时,在菲律宾海的中心区域,一场与此相关的重要插曲已在日本、台湾和中国之间拉开序幕。
4月24日,一艘台湾渔船在该区域捕鱼,因而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厅公务船扣押,其船员也因此被逮捕。日本声称,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该渔船捕鱼的水域位于其所属的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内,此“经济专属区”的主张是基于日本所控制两块被珊瑚礁环绕的极小岩礁,地点位于东京以南1000英里外。虽然日本军方巡逻队从两年前就开始有系统地从该水域驱赶台湾渔民,但据报道,本次事件是自2012年以来首次实施的扣船行动。
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对这次日本行动提出了强烈抗议。然而,为让渔船与船员获释,台湾籍船主仍向日本政府缴纳了名为保释金、实为罚款的费用。
由于经济和政治的原因,这一事件在台湾激起民愤。该渔船在距离“冲之鸟礁”(Okinotorishima)150海里处被扣押;而在过去,曾有多达200艘台湾渔船在同一水域安全地作业。颇具影响力的台湾渔业团体要求日本政府归还保释金,赔偿被扣押船只所遭受的商业损失,并向船长就所其遭受的侮辱行为道歉。据称,船长遭到了日本海上保安厅人员的脱衣搜身。
中国近期成功迫使肯尼亚和马来西亚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大陆而非台湾,中华民国政府小心谨慎的回应,已使影响力与日俱增的本土民族主义者感到不耐烦,他们呼吁政府对日本在台湾认为属于“公海”而非日本经济专属区的海域干涉台湾捕鱼权利的行为作出强烈反应。作为海洋法专家的马英九总统,迅速地向距离台湾860海里的海域派出了武装巡逻艇来保护本国渔民。台湾海岸巡防署宣布,虽然将遵循“不回避、不冲突、不挑衅”的政策,并希望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争端,但它将针对任何不友好的日方行为“采取相应措施”,并指出在必要时将使用更强有力的海军舰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几乎立刻拒绝了日本声称“冲之鸟礁”在国际法下应当拥有经济专属区的主张。中国外交部宣布,中国不承认日本“自行”认定“冲之鸟礁”的经济专属区,并与台湾一样将日本控制的岩礁称为“冲之鸟礁”(Okinotori atoll),从而避免使用“冲之鸟岛”(Okinotorishima)一词。“Shima”一词在日语中的意思为“岛”。外交部发言人坚称,这仅仅是西太平洋上远离日本国土的“孤立岩礁”,日本对于冲之鸟礁大陆架和经济专属区的主张非法。她还指出,“冲之鸟礁高潮时露出海面不足10平方米”。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指出,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者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该拥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此外,她强调,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在2012年并没有采纳日本声称“冲之鸟礁”应拥有大陆架的主张。言下之意,即使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并没有明文表示,它的判断也已构成了对“冲之鸟礁”无权拥有经济专属区的权威认定。
北京和台北反对日本的主张无疑是正确的。“冲之鸟礁”在高潮时比两张单人床大不了多少。声称日本有权基于该岩礁控制大约15万平方法定英里区域内的经济资源的观点,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荒谬的,这一区域几乎与日本的国土面积相当。即便是菲律宾案的仲裁庭在南中国海情势中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的用语作出宽松的解释,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正当化日本声称“冲之鸟礁”拥有经济专属区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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