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冲之鸟礁”这一问题上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合理应用十分令人振奋。然而在东中国海和南中国海,中国在绘制环绕其所主张的岛屿群、而非个别岛屿的基线时,也提出了同样荒谬的观点。中国对这些基线内的所有水域提出主张,但却没有阐明内容,然后又以一种大多不明确的方式,提出严重夸大的主张,声称沿着这些基线向外延伸的经济资源都属于北京的管辖范围,据推测应该是基于该范围属于其经济专属区或大陆架的看法。
日本对于有权拥有资源区域的“岛屿”的荒谬定义,以及中国对于偏远岛屿的“基线权利”同样荒谬的定义,都是为了获得超出法律所允许范围的水域,然而这些主张并没有说服力。两者的做法不正是所谓的五十步笑百步?
如果菲律宾案的仲裁庭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采取严格的定义,认为即使是太平岛(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岛礁,也是台湾唯一在南中国海占领的岛礁)也不符合拥有经济专属区的“岛屿”的要求,那么,台湾目前对日本声称“冲之鸟礁”拥有经济专属区予以强烈的反击,事后看来可能会有一点尴尬。尽管台湾因为在联合国没有席位而被排除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菲律宾仲裁案之外,台湾政府已经作出了巨大努力,以证明太平岛足以维持人类居住和岛屿本身的经济生活。台湾的中华民国国际法协会,一个重要的非政府组织,甚至主动向仲裁庭提交了详细的“法庭之友”意见来支持此立场。虽然没有正式的承认,但仲裁庭和当事双方肯定已经读过这份意见。
可以确定的是,支持菲律宾诉诸仲裁的美国政府,也很可能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颜面尽失,无论经济专属区这一问题将如何被裁定。华府仍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尽管它声称将公约的许多条款作为国际习惯法来适用,其对其太平洋上的偏远海岛(比如豪兰和贝克群岛)附近的水域资源提出大有问题的主张,这似乎违反了其所声称对公约规则的忠实适用。与“冲之鸟礁”相比,台湾基于太平岛的经济专属区主张要合理的多,如果仲裁庭判定太平岛不能拥有经济专属区,那么美国也必须调整自己夸大的经济专属区主张。另一方面,如果仲裁庭判定太平岛有权拥有经济专属区,那么美国应该就其公开严厉指责马总统在太平岛问题上所付出的艰辛努力而道歉。
“冲之鸟礁”争端会以怎样的方式结束?尽管中美双方最近都减少了好战的表态和声明,但我们仍然无法忽视两方在南中国海发生武装冲突的危险。而与中美两国在南中国海的对峙不同,幸运的是截至目前为止,台湾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之间的你来我往,更像是“歌舞伎”表演,而不是真正的冲突。在双方政府没有正式外交关系的情况下,“非官方”的中介机构已经开始发挥作用。
日本在台湾的实际代表处——日本交流协会,以及台湾在日本的代表机构——亚东关系协会,其实附属于各自政府的外交部。它们已经明确表示希望以和平、低调的方式就该事项进行协商。甚至有迹象表明,这两个机构可能会签署类似于2013年尖阁诸岛/钓鱼岛海域渔业协定那样创新的协议。当然,若真是如此,这样一个协议不大可能让北京太高兴。
此外也出现了高级别的非正式讨论。在5月6日,马英九会见了安倍晋三首相的弟弟,一名日本众议院议员,并表示希望双方能够制定出一个解决方案。马英九说, 如果双方无法以协商解决问题,希望双方将争议交付国际调解或国际仲裁。
对台湾而言,通过国际调解或仲裁解决与日本的争端将是个很有吸引力的选择。台湾不仅在实体问题上处于更有利的法律立场,而且诉诸任何一种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都将促进台湾在东亚社会内寻求正式承认和合法性的努力。与此相反,鉴于失败的高风险,日本应该会担忧仲裁,如果谈判陷入僵局,它或许可能接受调解,毕竟调解提供了一种灵活的争端解决方式,且不像仲裁那样可能导致的面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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