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个不算太成功的“发展型国家”
如今的中国,从上到下都在谈“中国特色”、“中国模式”、“中国道路”。可事实上,中国只是“发展型国家”俱乐部的一员,甚至也不是最成功的一员。如果我们不能从“发展型国家”的角度来理解中国业已取得成就和目前面临的困难,中国的现代化或者说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确实有可能因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夭折。
何谓“发展型国家”?
“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由美国中国问题和日本问题专家查默斯·约翰逊(Charlmers Johnson, 1931-2010)在他1982年的名著《通产省和日本奇迹》提出。
不过,“发展型国家”的知识脉络至少可以追溯到德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费里德里希·李斯特(1789-1846)的《政治经济学的国家体系》(1841)和亚历山大·格申克龙(Alexander Gerschenkron,1904-1978)的《历史视野中的经济落后》(1962),甚至美国著名的开国元勋之一Alexander Hamilton(汉密尔顿,1755-1804)在《联邦党人文集》(1787-1788)中所阐述的某些观点。
《通产省和日本奇迹》出版后,对整个学界和政策界产生了极大影响。欧洲对“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视部分源于重新发现李斯特的“国家体系”,以及查默斯·约翰逊对日本产业政策的推崇。美国克林顿第一届政府的“经济顾问委员会(CEA)”主席劳拉·泰森(Laura Tyson)就是“产业政策”和“战略贸易”的忠实信奉者,并且警告美国如果学习日本,制定战略产业的政策,就将在新的产业竞争中失败。直到今天,“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依旧是比较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话题,每隔几年就会有重要的作品出版。
时空中的“发展型国家”
“发展型国家”都是后发国家,而且通常都遭受过先发国家的欺凌甚至侵略的国家。这些国家通常会有特别强烈的“赶超”情结。
世界上最开始的几个“发展型国家”出现在欧洲,其中最典型的是面对英国屡战屡败的法国(1700之后),在拿破仑的大军面前显得不堪一击的普鲁士(1806)。尽管法国最后发生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但是法国的科技和工业的赶超基本是成功的。普鲁士可能更为成功:普鲁士用了大约一个世纪(1800-1890)的世纪便成功赶超英国,成为欧洲最强大的工业化国家,在当时的世界仅次于美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日本是欧洲大陆之外的第一个比较成功的“发展型国家”。自明治维新起,日本就是普鲁士的积极效仿者。比如,日本明治宪法的起草过程几乎全程都有就普鲁士宪法专家参与,而日本的产业政策在二战之前就有许多地方是模仿普鲁士。但是,真正让日本成为约翰逊笔下的典型意义上的“发展型国家”无疑是日本在二战后的“经济奇迹”,尽管日本在二战后的产业政策制定和二战前是一脉相承的。
继日本之后,第二批“发展型国家(地区)”都集中在东亚,是“亚洲四小龙”、“四小虎”中的主要成员,包括中国的台湾地区(1954年开始)、韩国(1962开始)、新加坡,以及后来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
显然,中国在1840之后是有机会成为欧洲大陆之外的第一个“发展型国家”的。但是,清廷从上到下都试图守着传统而搞点“洋务运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因而不可能彻底再造中国。再加上清朝的国家能力日渐萎缩,即便有心也无力。中国成为“发展型国家”的必要条件一直到1911-1927年的中国革命之后才逐渐开始具备。
“发展型国家”的基本要义
按照约翰逊的阐述,“发展型国家”的必要条件大致有两个。首先是一个强大的国家(政府),而这样的国家通常由革命或者半革命造就。其次是这个国家是一个从上到下都基本相信现代化的国家。这里需要特别强调,后一个条件常常被人忽视。但事实上是,确实有一些国家(比如中东地区的某些穆斯林国家)的核心问题之一恰恰是,它们的许多精英和平民并不相信现代化,而是将现代化视为“西方的精神污染”,因此想通过回归传统来抵御现代化。
但是,具备以上的两个必要条件仍旧是不够的。一个比较成功的发展型国家还需要具备以下几点(这几点加起来大致构成一个“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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