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与国家强弱是否相关
一个国家会不会强大与权力安排方式的制度之间未必关系密切,民主的共和国和专制的帝国既可能成为周边国家威胁的强大国家,也可能弱小而未能成为国际祸害。在“宪法这头狮子”和“帝国崛起病”这两篇里,黄钟通过美国的有限对外战争与日本走向灭亡的两个案例表明,并没有可靠证据表明共和国就意味着一定不会产生帝国行为,比如当年的美西战争,黄钟强调两种不同政体的制度安排,差异体现在别的方面,这远比是否会发生帝国行为要深刻得多。
民主与专制这两种不同政体最重要的差异,是在纠错能力上,安排得当的民主制可以及时制止错误的帝国行为,能够为愚蠢的狂热降温,而专制制度则更依靠专制者的偶然行为,日本帝国没有获得这种偶然的止损决策,于是走向害人害己的灭亡之路。
黄钟用美国的对外战争(包括其侵略战争)和德日的对外战争中民间对待战争的态度,以及言论自由度来区分两种政体安排的差异,充分展示了权力获得制衡的共和国,与权力不受限制的帝国,特别是在战争中将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前者即使发生错误,也会因为权力受到约束而更容易获得及时的止损决策,后者则常常会在权力的偏狭恣意中走向毁灭。
其实,古希腊的雅典帝国,也曾因为堕落为民粹的伪民主制,而走向远征西西里的灭亡之路。美国作为一个共和国,其持续的强大,在很大程度上是其人权得到长期持续增长性保障的副产品,而并非其刻意的结果。而且现在依然持续的强大也未必能顺延到未来的强大。
黄钟在讲述这些帝国兴亡盛衰的过程中,有意识地详尽展示不同政体是如何对待权力的。所有那些给本国和外国制造巨大灾难的帝国,都有一个共同的政治疾病,就是权力缺乏分立与制衡。希特勒通过魏玛宪法的漏洞,利用凡尔赛不平等条约带来的民族仇恨心理,攫取了独裁权力,缔造纳粹德国;日本明治宪法的错误制度安排,使得军部趁机建立法外的暴力统治,直到它将半个世界推入火海。
与之相对的,是从华盛顿开始,美国一直孜孜以求将权力分散,并且创造相互制衡的权力体系,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没有任何一项权力能够获得独裁的可能性。尤其是将兵权成功地纳入到文官领导的权力体系中。
搞清楚在那些早已轰然倒塌的帝国废墟上最值得挖掘的是什么,远比研究其特定的倒塌原因更重要。其实帝国未必总是会如人愿而倒塌,正如黄钟总结的:“无论是专制、极权政体,还是共和政体,都不能确保凡是采用它们的国度就一定不会衰落或败亡。”“说只有民主共和才能造就文化强国,才能滋养出创新型科技强国,跟称只有专制极权才能成就文化强国,才能建成创新型科技强国一样,缺乏历史经验的支撑。”这样的总结很冷酷,但它符合历史事实。
可见,关于权力安排的不同制度,会使得一个国家沿着不同的道路行进,走向人间还是走向地狱,关键不在于它是否足够强大,而是要看权力分立与制衡设计是否足够优越,同时人民是否普遍地具有公民美德——不同的权力安排方式也意味着保护甚至提高/压制甚至摧残各种公民美德。
不同政体中人的命运
研究帝国崛起病的要点并不在于帝国会不会灭亡——共和国也会灭亡,共和国也未必时时正义,而是在于生活其中的人们能够过怎样的生活。可以说,黄钟讨论的帝国崛起病,其症状并不在于病人会死,而在于活着的时候是怎么活的,这是黄钟思考的核心命题“人怎样才能在权力面前不显得渺小”必然的逻辑结果。
在黄钟眼里,帝国崛起之所以是一种病,是因为它离开了一个国家本身存在的依据和理由,即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只是保障本国国民的人权,作为内政延伸的外交也同样需要服从这一准则,因此善待他国和抵抗外侮也是其必然的逻辑结果。在他讨论的这些德日苏等著名帝国崛起和崩溃过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些掌权者怎样地破坏制度攫取非法的无限权力,以及制度本身存在着怎样的重大缺陷,导致了政治罪犯们获得可乘之机,使得非法权力获得恣意运行的危险轨道,从而残贼人权——包括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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