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批判性地建立在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以及才能配置理论之上,作者提出一个关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层原因的新理论:“帝国的光环”理论。作者认为,美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霸权地位使其吸引了全世界的资本,特别是在美元与黄金脱钩之后。而大量的外资流入逐渐增加了美国放松大萧条后建立的金融管制体系的压力。大量的外资流入和对金融管制的放松最终导致整个美国经济结构过度金融化,特别是使得美国企业家和精英才能“误配置”,进而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发生。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和意大利七个核心发达国家的经验数据高度支持我们理论的推定。这一研究还表明,任何以单一主权货币为中心的国际金融体系都是不稳定的。
一、危机之谜
2008年,美国爆发了自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和解体以来最大的一次金融危机。理解这场爆发在全球金融中心美国的危机的缘由对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本身和国际金融体系的制度设计都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意义。
目前对这场危机的解释主要集中在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监管失败论、金融寡头论和美国的过度金融化等路径上。这些不同视角的解释有一个共同基本观点:金融业的膨胀造成了美国经济(以及社会)的过度金融化,过度的金融化进而导致了整个美国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失衡,最后,只等一个导火索,危机就爆发了。就2008年金融危机的浅层次原因而言,这一理解在学界基本没有太多的异议。
但是,一个更为深层次的问题应该是:美国的经济为什么会“过度金融化”?难道仅仅是资本家的贪婪和政府的监管不力,或者是资本主义体系的致命缺陷?在这个问题上,学界和政策界的讨论还不够精致和充分。
本文将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为2008年金融危机的深层次缘由提供一个机制性的解释。我们认为华尔街金融从业者收入水平的“人为虚高”,将大量的人才吸收到金融行业,进而使得美国的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越来越空心化,这才是导致美国金融业与制造业严重失衡的根源所在。
还将国际因素和国内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首先,2008年危机在美国的爆发不仅仅是一个美国国内的金融监管问题,其深层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国际因素。其次,在制度变迁的广义论和其他制度主义文献上,我们强调制度变迁的核心是权力和观念的结合。最后,这一理论还建立在“才能配置”理论之上,强调制度(变迁)对经济体系的决定性作用。
本文的解释不是建立在单一因素之上,而是围绕着这一问题构筑一个能够将各种因素串联起来的解释机制–“帝国的光环”理论。具体而言,由于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霸权地位,美国的头顶上笼罩着一个“金融体系最稳定、最安全”的光环。因此,美国吸引了全世界的资本,特别是在美元与黄金脱钩之后。而大量的外资流入则逐渐增加了美国放松大萧条后建立的金融管制体系的压力。外资流入和对金融管制的放松最终导致整个美国经济结构过度金融化,特别是使得美国企业家和精英才能“误配置”。当这一切都准备就绪之后,只需要一个类似于伊拉克战争这样的导火索,金融危机就在这样一个此前许多人认为是最为健康和成熟的美国发生了。
本文以下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批判性地回顾了目前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既有解释,指出它们的贡献和缺陷。第二部分具体阐述“帝国的光环”理论的逻辑过程。第三部分将美国与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和意大利这六个核心发达工业国家放在一起作为样本,用1970-2010年的数据检验“帝国的光环”理论的一些核心推论。第四部分运用面板数据的回归分析来进一步支持“帝国的光环”理论的两个关键环节:首先,美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霸权地位和金融管制的放松对大量外资向美国流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其次,外资的流入会拉大金融业与制造业的收入差距。因此,看起来对美国有利的“美元霸权”其实可能是一剂缓释型的毒药。第五部分是简短的结论。
二、既有解释的不足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各种指责纷至沓来。有人认为这是由于美国人的贪婪酿成的恶果,所谓的“住洋房、开豪车”的“美国梦”刺激了华尔街的金融产品设计师在金融创新上朝着“无钱也能消费”的方向努力,加剧了金融行业的不稳定性。新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金融危机验证了马克思早就预言过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矛盾。爱德华•沃尔夫甚至在20世纪80年代就指出了美国经济中的“非生产性行为”正在拖慢生产性行业的增长速度,这将会造成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相对恶化,从而加剧资本主义的内部矛盾。同样借助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资源,谢富盛、李安和朱安东也指出:“实体资本通过不断增强金融活动以改善资本赢利能力的同时,金融业自身也变为一个在经济活动中越发具有特权的积累机构。”在他们看来,这种积累模式其实造成了整体经济利润率的下降,从而导致危机的发生。除此之外,一些人也将这次金融危机的发生归罪于新兴金融体的加入竞争,尤其是被称为“金砖四国”的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挤占了资本向美国的流入比率。同时,由伊拉克战争引发的油价上涨与其他一系列恶性后果也难辞其咎。除了以上这些因素之外,目前对于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的主流解释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路径上。
(一)监管失败论
1929年大萧条之后,美国吸取了惨痛的教训,意识到必须遏制金融领域中的过分投机行为,于是便有了 1933年通过的著名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也称做《1933年银行法》)。该法案在降低美国金融业风险和控制金融业膨胀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金融管制开始出现大幅松动。首先,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存款机构解除管制与货币控制法案》,对1933年的管制进行了第一轮的松动。1995年,众议院银行委员会新任主席、议员詹姆斯•李奇向国会提交了废除《1933年银行法》的议案,这一议案获得当时财政部长罗伯特 •鲁宾的支持,这一被称为“金融现代化”的方案松动了美国的金融监管。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则最终宣告了《1933年银行法》的死亡。
管制与放松管制的一个争论焦点在于银行能否经营证券以及其他高风险的投资业务。《1933年银行法》明确禁止商业银行包销和经营公司证券,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地划分开,从而保证商业银行避免证券业的风险。而1999年《1933年银行法》的废除使得商业贷款人可以签署和交易抵押贷款证券和债务担保证券等,并设立结构性投资工具来购买这些证券。金融业的放松管制,打破了金融风险与商业银行之间的防火墙。后果是使得银行的角色和行为都发生了改变,由传统的储蓄和借贷作为主要赢利手段,转向通过金融投资来获得高额利润,这使得银行同时可以从事授予贷款和使用贷款投资两项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因而重新加剧了银行作为存款机构所承担的高金融风险。2008年金融危机到来之初,许多专家就意识到金融管制的放松是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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