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自周其仁发表于《经济学(季刊)》最新一期的论文“体制成本与中国经济”,后录入《产权与中国变革》一书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30年高速增长。对此,经济学者做了系统回顾。2008年7月,年近百岁的诺奖得主科斯教授在芝加哥大学组织了总结中国经济制度变革经验的学术研讨会。是年年底,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2008年中国经济年增长率为9.6%,虽比上年有所降低,但还是达到1978年以来30年平均增长率。次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再过一年,中国成为全球最大出口国。2013年,中国又成为全球最大贸易国。2014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宣布中国经济总规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
也恰从2008年开始,中国经济增长态势开始发生新的变化,虽然2009—2010年因施加强刺激政策而维系了高增长,但下行压力终究尾随而至。回头看,2007年第一季度中国GDP折成高达15%的年增长率,应该是一个增长阶段结束的空谷绝响。不过几年光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减速一半以上。
这里带出一个新问题,如何阐释中国经济的起落?分开来处理,可以增长解奇迹,下行析成因。但如果我们不满足于此,希望在一个简明框架里获得对中国经济戏剧性变化一以贯之的理解,那就还须付出努力。下文从一个核心概念入手,试图在这个概念的基础上扩展相关分析,这个概念就是“体制成本”。
什么是体制成本?
人们熟知“成本”,那是任何经济行为主体要获得收益都不得不支付的代价。成本包括货币的、非货币的,时间的、精力和精神的,抽象出来作为谋求任何收益所必不可少的付出,构成经济行为最基本的约束条件。可是在过去很长时期里,从事经济实务人士以及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关注重点一直集中于生产成本,即为生产某物所不得不发生的各项支付。唯有当大规模生产伴随大规模交易的现代经济成形之后,生产成本以外的成本才开始引起注意。1937年,年轻学者科斯首先提出“交易成本”概念,他发现运用价格机制配置资源本身并不免费。因为存在着正的交易成本,市场里就存在企业和多种多样的经济组织,虽然以往的经济学思维往往对此视而不见。这一朴素发现,改变了现代经济学的基础。
无独有偶,也很年轻的中国经济学家张培刚在20世纪30年代从事抗战经济问题的研究时,也提出“纯商业费用”概念。他观察到当时湖南、江西等地的中国农民很穷,生产粮食的成本极低,但在沿海城市如宁波的粮食市场上,内地大米却竞争不过远道而来的泰国大米。经过仔细调查,张培刚发现从内地农村产地到沿海城市销地之间,经商成本过高是问题的关键,诸如地方割据、关卡需索无度及种种其他麻烦的顽固存在,把本来很有竞争力的内地大米排斥到沿海市场之外。他的结论是,如果有效改善商业通道,节约纯商业费用,战时中国的粮食供应将得到改善。考虑到当时张培刚还不可能读过上述科斯那篇论文,我们可以说一位中国学者独立发现了在生产成本之外还存在其他成本。这再次说明,当学者直面真实世界时,有机会提出一个新概念来阐释可观察到的反常现象。
经历多年沉寂之后,“交易成本”终于引起学界注意并得到进一步阐释。1969年,后来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罗提出,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实际上就是“一个经济体系运行的成本”。他因此打通科斯经济学与古典经济学传统的关系,因为在斯密那一代学人那里,最关心经济体系的运行,而不是孤立而零碎的经济活动。另一方面,科斯的一些追随者则把交易成本概念扩展为“制度成本”。这是说,在直接生产之外需要付出的代价,还远不止狭义的交易成本。
以中国为例,计划经济时代省市互相串换计划分配物资,各地到中央计划部门跑要投资和建设项目,农民冒着“割尾巴”风险在黑市上交易自留地产品,以及那一波又一波频频发起的运动,虽然与狭义的交易无关,却无一不是在直接生产之外的巨大耗费。
在真实世界,制度无处不在。人们从事生产、消费、储蓄、投资等各项经济活动,无不受制于特定的产权与契约安排,无不组成特定的组织与机构,如家庭、社区、企业、市场、货币体系、立法、税收与政策制定、政府及一系列监管部门。这些交织到一起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不仅源于个人的自愿选择而自发生成,而且受到传统、流行观念与“社会强制力”的作用而被构建。因此,为了在交易成本(或“纯商业费用”)和制度成本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我们要把观察和分析的重点转向成体系的制度,特别要关注那些由社会强制实施的组织与制度怎样影响个人的选择,并以此影响经济运行。
本文使用的体制成本,是指经济运行所必须支付的一种成本。体制由一系列制度构成,运行于由社会强制执行的产权与合约的基础之上。举凡体制确立、运行和改变所耗费的资源,就是体制成本。体制成本的性质和变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至关紧要。
与狭义的“交易成本”或“纯商业费用”相比,“体制成本”不但可以扩展到对形形色色非市场交易行为的分析,而且可以深化对市场及非市场行为的一般理解。人们习惯于把市场交易视为利益诱导下的自愿选择和契约组合,因此无须涉及那些带强制性质、包括合法强制的力量与机制。“体制成本”则不同。
作为真实世界里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组集合,社会强制力包括流行观念、政府权力以及由此生成的政策制度禁止或许可,从一开始就是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要件。对体制成本的观察和分析,涉及国家行为,离不开国家理论。与“制度成本”相比,“体制成本”更强调成体系的制度而非单一的、个别的制度安排,特别是把重点放到约束着自发自愿行为的社会强制力本身的约束条件。
回溯过去,狭义的交易成本和单一的制度成本,可以看作是体制成本的局部或特例,我们的认知从局部和特例开始,走向更一般的抽象。
“中国奇迹”的奥秘在于大幅降低体制成本
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并不是一个自然现象。远的不提,1980年中国制订1981—1985年计划(即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时候,确立下来的年平均增长目标不过是4%,“争取达到5%”。为什么处于高速增长起点时段的中国,定下那么一个事后看来低估自己潜力的增长目标呢?
因为当时中国经济面临难以突破的瓶颈。最大问题是在当时这个“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国度,吃饭问题还没有解决,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非常贫困,无从支持工业和城市发展。那么,为什么农业拖腿、农民贫穷?答案是存在严重的体制障碍:不论政府多么急切地希望发展农业生产,也不论几亿农民多么急切地希望改善生活,当时成体系的经济体制,运行效果就是事与愿违,怎么也打不开鼓励农业增产的阀门。
是的,并非单项制度或单项政策,而是成体系的、彼此纠缠到一起的观念、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共同导向此类困境。
这里首先是人民公社生产制度,集体出工、集体劳动、集体分配,虽享有一定规模经济的好处,但因难以准确计量个别社员的付出与贡献,从而难以调动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不仅如此,那种集体生产模式还常常因错误指挥和武断命令而遭受严重损失。
其次,农村土地的集体公有一旦建立,似乎就再也不需要也不允许在农民家庭之间划出必要的土地产权界限。
再次是农产品统购统销,由政府全盘管制农产品流通,政府一手定价定量收购,一手定量定价在城市配给,基本排除市场机能。
最后,为了维系农产品生产,国家禁止农民外流,不得自由转入收入较高的非农业部门。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拥有数量充沛的生产要素也无济于事。劳动力不能自动转为生产力,庞大人口不但带不来红利,反而成为包袱,最后导致严厉的生育控制政策出台。按照传统分析,生产者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较低的产出品价格,从而激发需求增加,转过来拉动供给。但此分析忽略了一点:过高的体制成本妨碍要素的有效组合,从而限制产出增加,结果就在农业生产要素极其充裕的条件下,农产品却长期供不应求。于是,低农业生产成本——它的另一面就是农民贫穷——与农产品短缺长期并存,成为中国经济增长难以克服的瓶颈。这说明,需要对体制成本做出恰当分析,才能理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那些中国经济问题的症结。
中国解决上述难题是靠体制改革。由于制度障碍并非孤立个别,而是自成一套体系,破解之道就是必须多管齐下。当时先实施的治标政策是休养生息:政府动用极为稀缺的外汇,增加进口粮食以减少征购量,让负荷过重的农业、农民和农村缓一口气。接着政府又动用财政资源——当时要靠赤字维持——提升超额出售农产品的收购价,在边际上增加农民增产的激励。更重要的是解放思想,尊崇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务实哲学,鼓励地方、基层和农民突破原有体制的束缚,大胆改革创新。特别是当安徽、四川等省区自下而上冒出来包产到户的时候,中央政府不失时机地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威给予底层自发改革以合法化承认。结果,仅仅几年时间,在农业生产大幅增加的基础上,中国农业从生产、流通、分配到土地产权制度,渐进而又全盘地推进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