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的苏籍干部问题。
如果说,苏侨是苏联在新疆地区影响深厚的社会基础,那么,新疆及伊犁党政领导机关中的苏籍干部则是这个基础的核心,这是三区革命时期遗留的历史问题。当 时,苏联派遣了大批联共(布)党员和干部到伊犁发动革命,其中许多人在当地成立的军政部门担任重要职务。此外,一方面当地苏侨几乎全部积极地投入了运动, 其中一些人后来走上领导岗位;一方面1947年三区割据后很多少数民族干部被发展为苏侨。这样,三区政府中存在大量苏籍干部就是很自然的了。由于苏联控制 的三区在新疆和平解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解放后,原来的三区干部大多进入了新的政府机构,而三区民族军则整体编入解放军序列。
对于这个问题,中国政府的意见是,这些苏籍干部,尤其是负责干部尽可能继续留在中国工作,但需要解决他们的国籍问题,即希望他们放弃苏联国籍。当时,苏联 方面对此采取了合作态度。1950年初中苏条约谈判时,苏联外交部曾通过中国驻苏大使馆邀赛福鼎前往晤谈,表示苏联政府同意在新疆工作的苏籍负责干部解决 自己的国籍问题,并交付了一份新疆领导干部中的苏侨名单,请赛福鼎转告他们说,这是苏联政府的意见。赛福鼎当即将这一情况向周恩来进行了汇报,并表示自已 愿意放弃苏联国籍。周恩来对此举表示欢迎。以后,中苏两国政府还就此事达成协议,尽量动员和争取苏籍干部退出苏籍,长期留在中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国方 面对此问题的处理原则为:“说服教育,自觉自愿,坚决要走的批准”。
50年代初,新疆自治区领导干部中的一些享有苏籍和持苏侨证的人退出了苏联国籍。但是,大部分苏籍干部还是不愿意放弃苏联国籍。特别是在伊犁地区,由于苏 籍干部较多,如伊犁直属县的许多县长、科长、部长、公安局长都是苏侨,而且是苏侨协会委员,要动员他们全部退籍,涉及的面也太宽。于是,问题便拖延下来。 尽管在50年代以及60年代初,处理苏籍干部退籍的期限屡次延长,仍有大量苏侨在新疆,尤其是伊犁的党政部门中任职。至1960年以前,伊犁地区绥定、 霍城县的科、部长级以上干部中有60%以上是苏侨;伊犁州级军、政领导人中也有许多是苏侨,甚至是苏侨协会委员;在州级机关和直属县市区长以上干部中,苏 侨占22%,另还有25%的人家庭成员是苏侨。 1958年,苏联驻乌鲁木齐领事馆辖区的苏籍负责干部已很少,只余几名,而伊犁州的苏籍负责干部却仍有95人之多。1960年,新疆全疆开始集中力量进 行推动苏籍干部退籍的工作,但是该年的登记结果是,全自治区依然有苏籍干部1047人。由于伊犁州的苏侨登记工作未搞彻底,故此数字并不准确,苏籍干部的 实际数量应该还要多些。至1962年,仅就伊犁州而言,即仍有苏籍干部1001人。 此外,还有许多干部隐瞒了他们的苏籍身份。
应该说,在50年代中期中苏两国友好阶段,乃至末期随中苏两党分歧的发展,两国关系出现倒退时,在新疆苏籍干部退籍的问题上,苏联政府一直基本上是持配合 态度的。对于苏籍干部回苏的要求,苏联驻新疆领事馆大体尊重中国方面的意见,如中方不同意他们回国,领馆即不予批准。对于苏籍干部多数愿意保留苏籍的状 况,苏联方面也表示: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十年了,这个问题是解决的时候了。但是,由于极少数苏籍干部本身就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而苏联领事 馆对这些人又基本持同情态度,因此,新疆苏籍干部问题的负面影响客观上严重存在着。 事实上,也正是这部分人日后成为苏联在新疆进行各种非法活动的中坚力量。
综上所述,新疆的苏侨及其为数众多的中国籍亲属,实际上为苏联在当地构筑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而且由于历史的、民族血缘的纽带联系,使得新疆苏侨具有与东 北、上海苏侨完全不同的特殊地位。而这种特殊地位为以后伊塔事件的发生确立了基本的前提。不过,从50年代的情况来看,新疆苏侨回国是自1954年以来由 苏方提出经中苏双方政府认可的正常现象,尽管中方对苏联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侨民有不同意见,但在中苏友好的背景下,还是服从苏联的需要,协助新疆苏侨定期 回国的。同时,对中方关于苏籍干部尽量留在中国的要求,苏联也是赞同的。这即是说,当时的苏侨问题并没有成为影响中苏关系的一个因素。此外,每年春季有一 批伊犁苏侨举家迁往苏联也是一个历史现象,而且是苏方坚持这样要求和安排的。
那么,为什么过去时有发生的平常现象到1962年初竟会酿成轰动中外的重大事件呢?众所周知,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发生了两件大事, 这就是“大跃进”运动和中苏关系的破裂。问题在于,这两件事对以后的伊塔事件分别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发生了怎样的作用呢?或者说,导致伊塔事件爆发的主要 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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